(三)城乡体育健身场地设施明显增加。
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市本级在完成新区“一场三馆”建设的基础上,完成“百公里山水相连边城大众健身步道”建设,市区公园全部增加体育健身功能和设施,打造成百姓体育文化乐园。各县(市)至少建有“一场(体育场)一馆(体育馆)一中心(市民健身中心)”,市内各区至少建有一座功能较为齐全的市民健身中心或青少年活动中心。乡镇(街道)要全部建有文体健身广场,其中建有面积达3000平方米体育文化广场或累计使用面积达600平方米室内场地的乡镇占80%,建有文体广场面积达1500平方米或累计使用面积达500平方米室内场地的街道占60%。社区文体活动室、行政村以篮球场为主的农民健身工程实现全覆盖。
(四)全民健身活动内容更加丰富多彩。
在进一步发展篮球、毽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健身舞(操)、秧歌、传统武术、太极拳(剑)、棋类、户外徒步等我市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传统活动项目的基础上,大力普及开展柔力球、门球、健身气功、自行车骑行、跳绳、抖空竹等简便易行、群众乐于接受的健身活动,积极挖掘整理和推广满族、朝鲜族等民族体育健身方法。
(五)科学健身指导服务进一步加强。
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不断壮大,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总数达到常住人口的1.5‰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素质和技能水平有较大提高,一级以上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占总数的20%以上。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暨文明使者在行动普遍开展,广大教练员、体育教师和体育工作者积极参加义务健身辅导。加强国民体质监测机构建设,在市体育科学研究所组建丹东市市民体质监测中心的基础上,各县(市)区都要依托市民健身中心、乡镇(街道)文体中心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起市民体质监测中心和监测指导站,定期开展国民体质测定和运动能力评估,使广大群众根据个人体质状况,有针对性地参加科学健身活动。
(六)全民健身服务业实力增强。
积极培育和建立体育健身服务体系,体育健身、体育旅游、运动度假、体育康复、场馆服务、体育培训、健身用品等体育健身休闲市场逐渐规范有序发展,健身产业从业人员数量不断增加,城乡居民体育消费规模和水平明显提高。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责,加大各级财政对全民健身事业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