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县2010年劳动节放假及作息时间调整的通知
(石柱府办发〔2010〕19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按照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2010年劳动节放假及夏季作息时间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作息时间调整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二、夏季作息时间:从2010年5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上午8时30分上班,12时下班;下午3时上班,6时下班。
三、冬季作息时间:从2010年10月1日起至2011年4月30日止,上午8时30分上班,12时下班;下午2时30分上班,5时30分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