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顿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顿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毕市府办通〔2010〕147号)


各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毕节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顿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十六日

  毕节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顿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及《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顿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检查的通知》(黔府办发[2010]4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地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要求,以解决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积极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顿和检查工作,努力营造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市场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我市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房地产项目开发、交易、中介等环节的专项整顿和检查,严厉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为确保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顿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特成立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顿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聂忠智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石明殿同志、市房产局局长张珍龙同志任副组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汪翔同志、市房产局副局长肖明友同志、市规划局局长宋家臣同志、市地税局局长付启华同志、市国税局局长屈威利同志、市监察局局长江晓燕同志、市发改局局长罗昌录同志及市工商局局长孔德才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房产局,肖明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具体指导、协调、督促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