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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毕节市消除燃煤污染型氟中毒2010年实施项目的补充通知


  项目资金补助方式调整为定额补助。即困难户双改每户补助720.00元,一般户双改每户补助600.00元,一般户单改电炊具每户补助262.50元。

  三、项目工作经费管理及使用调整

  项目工作经费不再分类执行,根据镇乡(办事处)改良炉灶工作任务数,双改、单改均统一标准,按每户11元下拨到镇乡(办事处),镇乡(办事处)按每户5元拨给项目村;按每户3.5元拨给市疾控中心。

  四、其他事项

  按《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消除燃煤污染型氟中毒项目2010年实施细则的通知>》(毕市府办通〔2010〕94号)文件执行。

  附件:1.毕节市地氟病防治项目2010年工作时间进度表(调整后)

  2.毕节市地氟病防治项目炉灶改良2010年计划安排表(调整后)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表1:
  毕节市地氟病防治项目2010年工作进度时间表(调整后)

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要 求

1、县级召开启动、培训会议

2010年7月1日前

有通知、签到册、会议照片、领导讲话、培训内容、考试试卷、总结等资料

2、乡级召开启动、培训会议

2010年7月7日前

有启动、培训通知、签到册、会议照片、领导讲话、培训内容

3、村级召开动员会议

2010年7月10日前

宣传改良炉灶意义、货币直补精神,要有记录

4、基线调查

2010年7月30日前

入户率达100%,上报调查表、完成公示

5、铁炉、电炊具展示、项目户选择、签协议书、交自筹资金

2010年7月10日-7月20日

项目户、村委有协议书、有收据、展示有记录

6、乡项目办与供应商签供应协议

2010年7月30日前

供应协议。

7、健康教育

2010年7月-11月30日

学校开课率100%、入户宣传率100%

8、供应商供货

2010年8月1日-11月20日

有《交接验收单》、《补助款发放清册》、签字的《后期管理登记本》表1 。

9、县、乡评估验收

2010年9月、12月

有评估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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