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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司法局关于做好贵州省律师人才库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

贵阳市司法局关于做好贵州省律师人才库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
(筑司通〔2012〕133号)


各区(市、县)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市属律师事务所:

  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建立贵州省律师人才库的通知》,我局转发并要求各区(市、县)司法局,市属各律师事务所做好贵州省律师人才库推荐工作。但该推荐工作未引起高度重视,所推荐的律师人才不能全面反映贵阳市律师队伍建设发展不断向好的整体情况。为了进一步做好律师人才库的推荐工作,全面反映我市律师行业人才状况,增强我市律师的社会影响力,展示我市律师行业的整体良好形象,发挥律师人才优势,更好地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做出贡献,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区(市、县)司法局要高度重视律师人才库推荐工作,切实组织做好所管辖的律师事务所的推荐工作;

  二、市律师协会要认真组织做好全市律师事务所人才库的选拔工作;

  三、各律师事务所要以高度的责任心,严格按照省司法厅规定的评选条件,组织本所律师认真开展推荐工作,必须至少推荐一名律师参评;

  四、各区(市、县)司法局,各市属律师事务所于8月24日前将推荐人选报至市律师协会,并认真填写《贵州省律师人才库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附电子文档)。市律师协会组织选拔后于8月28日将推选人员材料报市司法局律师公证管理处审核后上报局党组研究后报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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