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农业委员会关于组织粮食增产工程和高产创建项目中期交叉检查的通知
(筑农通字〔2012〕229号)
花溪区、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农业局,乌当区农业中心:
根据《关于组织粮食增产工程和高产创建项目中期交叉检查的通知》(黔农办发[2012]253号)文件精神,省农委决定组织一次全省粮食增产工程与高产创建中期交叉检查与观摩学习,请各实施单位务必按文件要求准备好材料,迎接检查。
附件:
1、《关于组织粮食增产工程和高产创建项目中期交叉检查的通知》(黔农办发[2012]253号)(略)
2、贵州省粮食增产工程和秋收作物高产创建中期交叉检查办法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贵州省粮食增产工程和秋收作物高产创建项目中期交叉检查办法
一、目的
为了提高粮食增产工程和秋收作物高产创建项目管理、技术水平,在更高层次上扎实推进粮食工程和高产创建活动的开展,促进我省粮油生产的稳定发展,根据省粮食增产工程实施要求、农业部和我省粮油高产创建项目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办法。
二、检查组的组成
检查组一年一定,分为四至五组,依次交叉检查,第一组检查第二组,第二组检查第三组,第三组检查第四组,第四组检查第五组,第五组检查第一组。
成员构成:市(州)农委分管领导、农技站长、省农技总站、项目县代表,共5-7人。组长从市(州)分管领导中产生,副组长由省农委派出,秘书由组长单位派出。
三、检查规模和检查时间的确定
粮食增产工程每个市(州)抽查2个县项目区。县项目区中县级示范样板和新技术示范片必查,再抽查2个乡级示范样板,5户科技示范户。高产创建每组抽查4个以上示范点。
时间确定:由项目县提出检查时间段报省站,由省站与检查组长共同确定具体检查时间,必须于八月底前完成。
四、检查经费
检查经费由省粮食增产工程和粮油高产创建活动工作经费支付。
五、中期检查内容与评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