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布贵阳市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第二批)建设试点的通知
(筑科通[2012]25号)
修文县科技局、各有关企业、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贵阳市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基地)建设试点工作申报的通知》(筑科通 [2012]6号)的安排,按照《贵阳市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基地)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贵阳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考察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局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将修文县明祥猕猴桃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的修文县猕猴桃种植技术示范基地确立为“贵阳市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试点)”。
请各有关企业和单位接通知后,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和本基地的《建设规划》和《建设实施方案》,开展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建设工作。按照《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要求,一年后对各试点基地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认定,正式确立为贵阳市农业生态科技示范基地。请修文县政府有关部门协调各方资源,对本辖区内的基地建设给予指导和扶持,大力支持我市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基地)的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