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肇伦(息烽县住建局局长)
周平忠(开阳县住建局局长)
胡大颖(修文县住建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贵阳市建管处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岳光兵兼任。负责收集和上报检查、巡查情况,并及时通报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整治情况。
三、实施步骤
本次整治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8月1日至10日):各施工单位应组织开展对所管在建项目的逐一自查自纠。
市、区(市、县)建设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对在建项目进行逐一排查。
第二阶段(8月15日至8月30日):组成督查组,在各建筑施工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定点抽查和随机巡查。
第三阶段(9月1日至9月8日):领导小组组织对各区(市、县)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进行督查。
督查工作安排:
每区(市、县)按监管项目清单随机抽查2个在建项目,同时检查区(县)对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检查情况。
四、检查内容:
(一)工地大门及出入口、车辆清洗措施及保洁责任落实情况。
(二)建筑围挡、立面外架及安全网、临街防护硬棚的美化和夜间亮化。会议期间采取的维稳措施。
(三)临边及洞口防护情况;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的进场验收、抽样检测情况。
(四)是否制定汛期应急预案及防暑降温工作措施。
(五)“三区分离”落实情况;工地食堂卫生及食品安全,厕所、宿舍的日常卫生保洁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各施工单位应进行全覆盖的自查自纠,针对季节特点明确重点,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要积极督促限期完成整改,并作好动态监控。
(二)在建项目经排查存在问题的,整改完成后,施工单位分管领导签字认可,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方可继续施工。建设主管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
(三)对于本次整治工作不安排、不布置、不落实,对存在问题不督促整改的,将对其进行媒体曝光、作不良记录,并按规定从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