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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迎接第二届中国(贵州)国际酒类博览会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王肇伦(息烽县住建局局长)

  周平忠(开阳县住建局局长)

  胡大颖(修文县住建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贵阳市建管处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岳光兵兼任。负责收集和上报检查、巡查情况,并及时通报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整治情况。

  三、实施步骤

  本次整治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8月1日至10日):各施工单位应组织开展对所管在建项目的逐一自查自纠。

  市、区(市、县)建设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对在建项目进行逐一排查。

  第二阶段(8月15日至8月30日):组成督查组,在各建筑施工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定点抽查和随机巡查。

  第三阶段(9月1日至9月8日):领导小组组织对各区(市、县)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进行督查。

  督查工作安排:

  每区(市、县)按监管项目清单随机抽查2个在建项目,同时检查区(县)对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检查情况。

  四、检查内容:

  (一)工地大门及出入口、车辆清洗措施及保洁责任落实情况。

  (二)建筑围挡、立面外架及安全网、临街防护硬棚的美化和夜间亮化。会议期间采取的维稳措施。

  (三)临边及洞口防护情况;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的进场验收、抽样检测情况。

  (四)是否制定汛期应急预案及防暑降温工作措施。

  (五)“三区分离”落实情况;工地食堂卫生及食品安全,厕所、宿舍的日常卫生保洁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各施工单位应进行全覆盖的自查自纠,针对季节特点明确重点,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要积极督促限期完成整改,并作好动态监控。

  (二)在建项目经排查存在问题的,整改完成后,施工单位分管领导签字认可,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方可继续施工。建设主管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

  (三)对于本次整治工作不安排、不布置、不落实,对存在问题不督促整改的,将对其进行媒体曝光、作不良记录,并按规定从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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