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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六)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地发布安全事故应对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工作的透明度。对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要公开标准条件、办事程序和审批结果。做好调查处理结果的发布工作,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应主动公开事故处理的情况,积极回复群众依法提出的事故信息公开申请。(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七)房屋征收、征地信息公开。房屋征收、征地信息严格履行(征收、征地)公告、告知、论证、听取意见等程序,主动公开征收、征地相关信息,提升公众的参与度与征收、征地工作的透明度。做好征收方案批准内容、征收政策法规、征收补偿补助标准、补偿安置结果、征收工作流程、征收安置房房源等内容的信息公开工作。特别要重视房屋征收、征地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客观地做好该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协助)

  (八)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进一步落实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公开、明码标价、收费公示等相关制度,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调整时应公开调整原因、标准及执行期限。依法应当听证的,要进一步公开听证信息,扩大公众参与度,主动接受监督。同时,加强对垄断行业和公共企事业单位有关价格行为监管,推动相关信息公开。加大对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的公开力度,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和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征收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违法违规典型案件,情节严重、屡禁不止的,要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财政局)

  二、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九)加大对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规范建设力度。规范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要设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窗口。要规范档案馆、图书馆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以及信息公开栏等渠道的作用,方便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十)加大政府网站建设力度。结合“中国·贵阳”政府门户网站三期贵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各部门要按照《贵州省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黔政办〔2012〕2号)文件要求,全面梳理并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的科学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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