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2]117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区、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2012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2年7月27日
2012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
为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及2012年5月24日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6号)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黔府办发〔2012〕2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水平,充分保障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2012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按照省统一部署,安排推进财政预决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工作。一是推进财政预算和决算公开,2013年选取20家涉及民生的市直单位的部门预算报市人代会审议,对经市人大公开审议部门预算的单位,要公开报送的全部预算表格,原则上项目支出细化到款级科目。二是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市财政局结合省财政厅“三公”经费公开时间表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指导市直各部门做好“三公”经费公开的各项工作。对“三公”经费执行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重点掌握车辆购置数量及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及人数、公务接待有关情况等,积极做好公开“三公”经费的工作准备。稳妥推进市直部门行政经费公开工作。三是推进民生类财政专项支出公开。以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等为重点,公开民生类财政专项支出。(责任单位: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