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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生产要素保障部门考核情况的通报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生产要素保障部门考核情况的通报
(凉府函〔2012〕128号)


州级有关部门:
  2011年,我州生产要素保障部门按照州委、州政府工业经济发展的部署要求围绕“双提升”战略目标,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因素,积极开拓创新,保障了全州工业生产的正常运行,对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按照《2011年凉山州工业经济责任目标考核的通知》(凉委办发〔2011〕9号)精神,经州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考核,并报州政府同意,现将对完成目标任务的各要素保障部门给予通报表扬。
  一、生产要素保障部门
  (一)电力部门
  西昌电业局         132分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00分
  (二)铁路运输部门
  西昌车务段         110分
  (三)金融部门
  农行凉山州分行       120分
  建行凉山州分行       120分
  工行凉山州分行       120分
  中行凉山州分行       130分
  凉山州商业银行       140分
  州农村信用联社       132分
  (四)融资担保部门
  州中小企业担保公司     130分
  (五)石油部门
  中石油四川凉山销售分公司  108分
  西昌川渝石化销售有限公司  105分
  二、联系生产要素部门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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