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重大动物疫情处置工作;作好疫情的监测和预测预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疫情作出全面评估;会诊动物疫病,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对疫点内患病及易感动物的扑杀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监督、指导对疫点、疫区内污染物和场所等实施消毒等无害化处理;组织对疫区、受威胁区易感动物实施紧急免疫接种;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易感动物及其产品生产、贮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检查和监督;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负责疫苗、消毒药品、诊断试剂、器械(免疫、消毒、扑杀等)、防护用品、无害化处理等防疫物资的组织、储备和调配;提出疫情处理时用于封锁、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接种、扑杀补贴等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组织宣传法律法规和培训疫情处置人员防控和自我保护知识。
3.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政府办公室和县应急办:协助县政府领导做好重大动物疫情的信息收集、上报、情况通报和应急处置工作和上传下达,协调有关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新闻媒体的管理,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有效协调新闻舆论,把握正确舆论导向,防止新闻炒作。
县农委:负责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收集,协调县级有关部门、有关乡镇做好配合工作,督促落实相关职能职责。
县畜牧兽医局:履行县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理物质的储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报告,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诊断、实验室检测和疫病监测,监督、指导和协调疫情封锁、隔离、扑杀、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消毒等措施的实施。
县财政局:负责筹集、落实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专项资金和防疫物资储备所需资金,按照疫情处置的需要,及时进行资金调整和拨付,强化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县公安局:负责疫区封锁,疫点(区)社会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工作,协助疫源追踪、疫点和疫区内易感动物的扑杀,配合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对搭载病死畜禽及畜禽产品车辆的查处;维护疫区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
县卫生局:负责制定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内养殖户、畜牧兽医人员、经营户等高危人群的疫情监控、预防注射和病人的诊治工作;人畜共患传染病在人群中发生时,及时将疫情报县人民政府,并通报畜牧兽医局;协调组织各级卫生部门力量参与疫情处置,及时采取扑灭传染源和切断传播途径等控制措施,防止人畜共患传染病向人间传播;加强对餐饮等使用动物产品行业的卫生监督,设立定点医院收治人畜共患疾病患者;负责启动、组织、指挥和实施人畜共患疫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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