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

  --在专项行动期间,全县安全生产一般事故同比下降20%以上,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三、工作重点
  (一)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县内各企业要按照渝府发〔2010〕3号文件规定的企业安全生产12项基本职责,逐项逐条对照检查落实情况。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关规章制度。完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依法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2.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执行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严格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监管,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3.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对安全设施、设备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安全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依法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现场动态监控;依法组织隐患排查治理。
  4.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和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5.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深入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台账、制度建设,规范日常安全管理。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持证上岗;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零事故”等活动,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营造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二)全面落实乡镇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石柱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决定》(石柱府发〔2009〕185号)要求,认真检查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情况。
  1.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以及渝府发〔2010〕2号文件、渝府发〔2010〕3号精神,安排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突破年”活动重点工作。
  2.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查处事故瞒报、谎报行为。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