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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苏府通[2012]28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
(苏府通〔2012〕28号)


  经省政府《关于调整苏州市吴中区2009年度第3批次村镇建设用地部分批而未用土地位置的批复》(苏政地〔2012〕2016号)批准,同意我市征收集体土地1.3272公顷,其中耕地0.1903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苏州市吴中区2009年度第3批次调整村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光福镇福利村(原福利村1组),村集体,府巷村(原枫浜村5组)。
  三、征地村、组及面积
  (一)光福镇福利村(原福利村1组)1.1259公顷;
  (二)光福镇福利村(原福利村)0.0012公顷;
  (三)光福镇府巷村(原枫浜村5组)0.2001公顷,其中耕地0.1903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地类名称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

安置补助费标准

耕 地

0.1903

36万元/公顷

2.6万元/人

园 地

1.1259

36万元/公顷

2.6万元/人

其他农用地

0.0098

36万元/公顷

2.6万元/人

未利用水域

0.0012

18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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