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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八闽出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重点整治,确保效果。加强摸底排查工作,结合实际,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定期分析情况,研究制定措施。对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社会危害严重、屡教不改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取缔;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7月至9月,要集中时间,抽调专人,明确目标,区分任务,集中开展“查无”专项行动,确保取得实效。

  (四)创新方式,提高效能。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取缔与规范相结合的原则,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制定人性化的监管措施,区分不同情况,实施分类管理。注重优化市场准入,简化审批条件和程序,积极引导鼓励经营者办证办照。对经营条件、范围、项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无证照经营行为,以及经整改后符合安全要求、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督促其限期办理相关手续,确保依法经营。

  (五)健全机制,加强宣传。按照“谁发证,谁审批,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查无”联席会议工作,必要时实施联合执法。办公室、一处要指定专人负责“查无”信息抄告平台管理,及时抄告、处理监管领域内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安监网站和安全检查、安全生产月等时机,大力宣传《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依法经营意识。

  附:福州市安监局“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八闽出击”专项行动统计表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附:
  福州市安监局“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八闽出击”专项行动统计表

行业名称

专项整治情况

出动执法力量

已许可审批总数(件)

检查数量(个)

立案查处总数

涉案金额(万元)

没收金额(万元)

罚款金额(万元)

撤销、吊销许可审批证(件)

重新申报审批、规范许可证数量(件)

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投诉(起)

责令整改(起)

已整改(起)

出动人员(人次)

危险化学品

非煤矿山

合计

其他情况

引导办证/办照:    (户)

奖励举报人:  (人)

奖励金额:       (万元)

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件)

抄告相关部门 :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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