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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一、加大差额选拔和竞争性选拔工作力度 (一)选拔市管副职时,凡符合岗位要求人选较多的,一律通过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表决的方式产生拟任人选。 (二)选拔市管副职时,凡专业性强、视野内无合适人选的,实行公开选拔。 (三)选拔重要岗位市管正职时,采取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推荐、干部个人自荐等多种形式产生初步人选,以全委会差额票决方式产生拟任人选。 二、提高竞争性选拔科学化制度化水平 (一)制定出台《南京市市管干部竞争性选拔暂行办法》。 (二)每年新提拔的市管干部中,通过竞争性选拔、差额选拔等方式产生的不少于50%。 三、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 (一)2012 年,采取市区县联动的方式,竞争性选拔 200名年轻干部,包括区县政府副职人选10名,市级机关部门和市直属企事业单位市管副职预备人选30名,青奥组委会部门助理预备人选20名,区县中层职位人选110名,市级机关部门和市直属企事业单位中层正职人选30名。 (二)市级机关部门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时,每批次必须有15%的职位定向选拔年轻干部。 (三)制定出台优秀年轻干部定向选拔、破格提拔暂行办法。 (四)每年全市至少拿出20个事业单位岗位定向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官。2012年下半年集中开展一次30个事业单位岗位定向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 四、选派干部到基层一线锻炼实践 (一)凡缺乏基层领导工作经历的市管后备干部,分批次安排到基层一线、经济一线、维稳一线任职或挂职,每年不少于20人。 (二)有计划选派市级机关部门的年轻后备干部到基层培养锻炼,每年不少于30人。 五、在开发区、功能园区实行全员聘任制。深化各个层面干部的交流 (一)新提拔担任开发区、功能园区领导班子副职的干部全部实行聘任制,行政职务由市政府聘任,党内职务由市委聘任,聘期为 3 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任。中层及以下干部,由开发区、功能园区党工委(党组)聘任。 (二)建立部门与区县干部的交流机制,拓宽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园区以及部省属高校、研究机构干部交流通道。 六、严格执行干部任期制。开展企业董事会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试点工作 (一)区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干满一届;保持镇街领导干部的稳定性,没有干满3年的原则上不允许调动。 (二)企业董事、经理层成员、监事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年内在所有市直属企业全面实行。 (三)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市属国有企业中,实行由董事会选聘企业经营层成员的工作,具体方式包括企业内部竞聘、市属国有企业系统内公开选聘、社会公开招聘、市场寻聘等,年内在所有市直属企业全面实行。 七、加大对党外人士的培养和使用力度,增加党外人士在政府部门任职的比例 (一)制定出台《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制定出台《南京市2012-2017年培养选拔党外领导干部工作规划》。 八、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完成后,根据分类实行不同的人事管理制度 (一)对划分为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在审批编制内进行岗位设置,规范人事管理;划分为公益二类的事业单位,在备案编制内进行岗位设置。 (二)对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转为行政机构的,做好实施公务员制度相关工作。 (三)按照政策,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为企业的,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相关工作。 九、实施岗位管理制度,实现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岗变薪变 (一)按照规范有序、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会同主管部门指导事业单位结合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等特点,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岗位,实施人员聘用。 (二)制定并实施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动态调控办法,不断优化岗位结构。 (三)制定并实施事业单位特设岗位办法。事业单位因发展急需,引进高层次人才,现有岗位受限的,可申设特设岗位。 十、推行聘用制度,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一)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全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现聘用合同应签尽签。 (二)完善对关键岗位人员、骨干实施长期聘用的办法,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 (三)规范事业单位因工作特点和急需,采取灵活用人方式,签订其它形式合同管理的办法。 十一、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创造平等竞争环境 (一)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实现公开招聘制度在事业单位的全覆盖。 (二)按照规范程序、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的要求,会同教育、卫生、文化、农业、科技、建设、交通、宣传等部门研究不同行业、专业和岗位特点的招聘办法,推行“干什么、考什么”。 (三)规范对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创新团队,简化程序,实行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的办法。 十二、推行竞聘上岗制度,将竞聘上岗作为事业单位内部人员选拔聘用的主要方式 制定出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规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竞聘意见,并组织实施,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实现用人上的能上能下。 十三、健全领导岗位人员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制度,加大事业单位领导岗位人员竞争性选拔力度 逐步实现事业单位领导岗位人员任期制,探索领导岗位人员聘任制。 十四、强化激励约束制度,发挥考核、奖惩在人事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一)建立以聘用合同、岗位职责、工作绩效、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内容的考核评价制度。 (二)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和处分实施办法。 十五、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评价机制 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适时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与岗位聘用的有机衔接。 十六、搞活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机制,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一)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 (二)对技术密集、高层次才集中以及经济效益好的部分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总量调控。允许单位从经济效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实施单位绩效工资“控高线”。 (三)鼓励单位在总量内实行项目工资、协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 (四)事业单位主管部门集中掌握总量内的一定比例,用于对作出突出成绩和重大贡献的高层次人才与特殊人才奖励。 十七、完善社会保险政策 (一)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现事业单位全员参保。 (二)扩大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推进事业单位参加医疗保险。 十八、鼓励人员柔性流动,畅通人员流动渠道 (一)研究与聘用制度相适应的人员流动政策与管理办法。 (二)做好事业单位与机关、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间人员流动的政策衔接,促进不同类型单位、不同所有制单位之间的人员有序流动。 十九、建立人员退出机制 完善解除、终止聘用合同条件、程序和经济补偿办法。 二十、维护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双方合法权益 完善事业单位人员申诉办法。 附: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行动计划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一、关于撤并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推进事业单位综合设置 (一)撤并整合和综合设置市住建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组建“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和“南京市建设市场监管中心”等机构。 (二)撤并整合和综合设置市农业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组建“南京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等机构。 (三)整合市商务部门执法类事业单位,成立“南京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四)整合市环保部门所属执法类事业单位,市环境监察支队更名为“南京市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五)市交通运输局、市级机关管理局、市总工会、市科协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方案于7月中下旬按程序报批。 (六)其他部门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的调整方案,于 7 月至11月,分期分批按程序报批。 二、关于围绕改善民生,突出重点整合公共服务资源 (七)整合食品安全检测资源。由市卫生局(市食安办)牵头,在前期对南京地区食品安全检测机构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针对整合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工作中的关键和难点,展开深入细致的调研,并围绕检测体系建设、部门职责分工和资源整合机制等建框架、定目标、拿措施,研究实施方案。 (八)整合系统党校资源,实现党校办学一体化。由市委党校牵头,深入调研系统党校的办学现状、师资力量和面临问题,在此基础上适时提出工作方案。 三、关于探索事业单位管办分离和现代事业法人治理 (九)市编办根据事业单位管办分离推进进度,结合中央编办、省编办全面开展法人结构治理试点的要求,选择1-2家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事业单位,适时探索事业单位法人结构治理改革。 四、关于开展事业单位类别划分和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改革 (十)按照中央对全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要求,开展全市事业单位类别划分和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改革: 1、在 1-6 月份分条口调研,研究市属事业单位整合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基础上,4-7月份,对照中央和省里的政策和原则,进行事业单位模拟分类。 2、7-10月份,在模拟分类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职责功能分析和涉及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社会保险、财政经费等问题的研究。 3、11月份至2013年6月份,待中央和省明确标准目录并正式部署后,组织开展分类工作。 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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