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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通知
(石柱府办发〔2010〕25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根据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认真贯彻国家防总、市、县防汛抗旱工作的指示精神,分析防汛抗旱工作面临的形势,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人为本,强化责任,理清工作思路,研究部署工作,确保防汛抗旱工作取得全面胜利。
  二、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
  各乡镇乡镇长为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分管领导为副指挥长,所辖村组、社区居委为成员单位,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农服中心,防办与农服中心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农服中心负责人为防办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三、经费保障
  防汛抗旱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四、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二)负责编制本辖区内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各种防洪方案,即江河特大防洪方案,水库汛期调度方案,在建工程度汛方案,防山洪、泥石流、崩塌的对策方案和抗旱应急预案。
  (三)负责制定防汛抗旱值班工作制度及值班工作纪律。
  (四)掌握汛期雨情、水情和气象形势,及时了解降雨地区的暴雨强度、洪水流量,进行江河、水库长短期水情和气象形势分析预报,并根据情况按预案进行处置。
  (五)负责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防汛工程建设检查,河道清障工作,防汛通讯准备,防汛交通组织,防汛抗旱队伍组建,防汛抗旱经费保障,汛后水毁工程的修复,防汛抗旱报警系统的建立,灾情的统计、上报和处置等。
  (六)开展防汛抗旱宣传教育和组织培训,推广先进的防汛抢险经验和新技术。
  (七)负责完成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各项工作指令。

  二○一○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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