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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城乡建委转发住建部关于做好今年防灾减灾日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城乡建委转发住建部关于做好今年防灾减灾日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石柱府办发〔2010〕26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市城乡建委《转发住建部关于做好今年防灾减灾日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建〔2010〕23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加强防灾减灾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现实需要,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要结合今年防灾减灾日“减灾从社区做起”的主题,充分利用会议、标语和各种媒体等形式,在各乡镇开展卓有成效的宣传活动。要有效整合各类基层减灾资源,认真落实各项减灾措施,全面提高基层综合防灾减灾应急能力,防范各类灾害风险。
  二、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从即日起,县城乡建设、市政园林、旅游等主管部门和县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及各乡镇,要按照住建部《关于做好今年防灾减灾日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质电〔2010〕21号)要求,重点对燃气、供水、供电及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建筑施工工地、城市园林、风景名胜区组织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列表登记,建立台帐。对一般性安全隐患要限期尽快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措施关停设施设备。
  三、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县城乡建设、市政、旅游主管部门和供水、供气、排水、污水垃圾处理等单位及各乡镇,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方案,配齐配足各种抢修抢险车辆、器械等应急物资和装备,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证抢修抢险队伍随时整装待发,及时有效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四、严格落实安全值班报告制度。县政府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的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昼夜值班,保证不离岗、不脱岗。特别是县城乡建设、市政园林、旅游等主管部门和县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和安全巡查制度,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县城乡建委(电话:73376827)和县政府办公室(电话:73332012),确保信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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