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开展重点场所和部位的排查。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排查小发廊、小饭店、小商店等“三合一”场所和闲置、废弃(旧)厂房、仓库、地下空间、违章建筑等一切可居住场所,基本采集摸清本区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
3、强化宾旅馆住宿登记和用工企业内部集中住宿管理。区公安分局要加强对宾旅馆(包括公寓式酒店、留宿浴场等)和企业用工单位内部集中住宿管理的检查,指导、督促宾旅馆经营业主、从业人员证件查验、信息登记和信息上传;指导督促用工单位落实专人做好单位内部住宿人员信息采集、登记和居住证的集中办理。
4、加强实有房屋管理。按照“谁出租、谁负责,谁聘用、谁负责”原则,落实出租人(房东)、中介组织、用人单位的责任。区公安分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部门要加强群租、违法搭建等的联合清查、整治工作。
(二)强化“见人验证”,实现多渠道实有人口信息采集。
1、全面采集、核对、补充实有人口信息。公安部门要结合居住房屋信息排摸,采集、核对现有实有人口信息,并按照来沪人员、境外人员、人户分离人员的相应管理要求,落实登记、办证等管理措施。要结合日常行政管理和执法活动,将核准实际居住地作为必查项目,做到“见人验证”,做实基础信息采集。
2、用好相关部门既有人房信息。有序推进实有人口信息平台建设,逐步构建市、区、街镇“两级平台、三级架构”的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同时,加强与政府有关业务部门和金融、邮电通讯、水电气等相关社会服务、管理部门的信息互通,建立完善相关信息交换共享机制,不断充实完善人口信息。
(三)用好“一支队伍”,全面加强社区综合协管员队伍建设。
按照市人口办《关于印发〈社区综合协管员队伍管理、使用规定(暂行)〉等五个文件的通知》(沪人口办发[2009]1号)精神,根据本区实有人口总量,不断充实社区综合协管员队伍,统一队伍管理模式,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区公安分局要切实落实对社区综合协管员队伍的日常管理职责,不断完善日常管理工作制度,积极组织开展岗位培训,加强指导考核和结果运用,以管理促效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社区综合协管员队伍的作用。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试点阶段(2009年3月下旬-5月中旬)
完成区人口办机构的设立和职能调整。选择确定廊下镇、金山工业区作为“两个实有”全覆盖试点单位,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开展相关人员培训,开展“两个实有”的相关工作,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