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大世博会期间和重要时段安全生产检查力度。要在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根据世博会阶段性工作特点,开展集中性以及汛期等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世博会开幕前重点检查各镇、街道、工业区,各系统的重点隐患、重点设施和重点部位,对检查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限期完成整改。世博会期间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危化企业、消防、特种设备、道路交通等领域,确保安全办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做好“五一”、汛期、“十一”等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三)开展专项整治,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各镇、街道、工业区,各有关部门和行业系统要结合实际,继续把解决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在制度创新、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
工矿商贸:进一步加强冶金、有色、化工、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电力等相关行业的安全监管,集中开展“整治事故隐患,保障世博安全”专项活动。开展以加油(气)站为重点的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和防范有毒有害危险作业场所中毒事故安全专项整治。开展粉尘和高毒物品危害专项治理行动,加大职业危害治理,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和条件。
建筑施工:实施建设工程“全覆盖”监管,强化网格化巡查机制,建立和完善重大隐患防范机制,问题发现和上报机制。强化对重大工程、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监管,着力抓好重大工程文明施工示范先行工作。建立完善建设工程应急救援“三级平台”。开展防高坠、防坍塌专项整治。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建设单位、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
交通运输:继续推进危险道路和“黑点”、“黑段”的排查治理,全面形成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口)滚动排查机制。加强客(货)运车辆、出租车的安全运营管理,继续治理超员、超载、超速、超限和酒后驾车运营。突出源头管控,加大对疏于管理车辆运输单位的联合执法和处罚力度,特别是加大对运输车辆存在“挂靠”现象的安全监管,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加大水上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对“三无船舶”(无船名船号、船舶证书及船籍港)的整顿力度。
人员密集场所及消防安全:加大大型超市、商场、酒店、游乐设施、校园、医院、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技术防范设施的投入,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提供人性化、合理化的后勤保障。运用现代信息传播手段,发布相关安全预警信息。组织开展应急疏散逃生演练活动,提高公众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和保护自救的处置能力。推进公共聚集场所、商(市)场以及旅游景点等重要单位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战。扎实开展平安建设“整治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实事项目,全面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普查,继续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切实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加强对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巡查和督导。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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