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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公安金山分局《关于本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3、需创新突破的

  (24)探索建立中介机构开展消防安全中介服务,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城市火灾自动报警信息系统联网等工作。

  (25)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作用,探索建立将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纳入信用等级评定、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等工作机制,推动社会单位自觉做好消防工作。

  2010年,集中开展社会面单位消防安全普查、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建筑“平安建设”、建筑工地、建筑消防设施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完善火灾调查机制,在全区公安派出所部署推广实施简易火灾原因调查工作;落实政务、警务公开,积极参与消防监督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和“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公信力”等专项工作,落实“当场审批”制度;应用好公安部消防局消防监督管理系统;2011年,建立完善“多警联动”工作机制和“并联审验”制度,熟练运用公安部消防局和市公安局信息业务系统,分别与教育、民政等部门联合发文,推动教育部门落实消防宣传教育纳入教学大纲工作,开展关爱老年人消防安全工程;2012年,与区电视台合作消防电视栏目。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防火墙”工程是实现“平安世博”,进一步提高本区社会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各镇(街道、工业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形成有效工作机制,确保“防火墙”工程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镇(街道、工业区)要与所属居、村委逐一签订责任书,公安机关要与社会单位逐一签订责任状,切实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单位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协调沟通,强化部门联动。各镇(街道、工业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通过召开“防火墙”工程例会、联合检查等形式,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公安分局消防支队要加强消防业务指导,及时发现并督改整改不落实、进度不平衡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单位在执法监督中如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通报消防部门。

  (三)多措并举,强化宣传培训。各镇(街道、工业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多种办法,借助电视、报刊、网络、社区板报等宣传媒体,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宣传构建“防火墙”工程中出现的工作典型,对各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同时,要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对居民群众加强防火、灭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其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自救能力。

  (四)突出绩效,强化考核验收。“防火墙”工程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其中,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由社会单位对照标准自我评价合格后,向公安分局消防支队或辖区公安派出所申报验收。对各镇(街道、工业区)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基础工作情况,由区政府结合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一并组织考核验收。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由公安分局组织考核。每年12月20日前,各镇(街道、工业区)要将当年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送区“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金山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任务推进表

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
  金山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任务推进表

金山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任务推进表--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工作任务                                   (★重点落实,○巩固完善,△创新突破)责任    部门单位具体措施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1 ★社会单位要按标准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和防火门、防火卷帘等消防设施和设备的消防安全标志、标识,并规范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消防警示标语。各社会单位12月1日前,按照总体方案和推进工作要求,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按要求张贴、悬挂。12月1日前,所有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按要求张贴、悬挂。12月1日前,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基本按要求张贴、悬挂。
2 ★社会单位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落实消防责任人、管理人、重点行业和特种岗位人员参加消防专业培训,确保持证上岗率达到100%。1、认真宣贯《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令第109号),拓展消防培训领域,丰富消防培训内容,改进消防培训方法,依法实施对所属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就业培训、岗位培训、职业培训等培训内容,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专职消防保卫干部、消防中控室等重点岗位人员分别进行针对性强的专门培训;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社会消防安全培训的检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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