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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三)加强对大中型商场的检查:检查重点对象是建筑面积大于10000m2的商场;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一是商场的机械排烟有无因二次装修受到破坏或影响;二是自然排烟有无因户外广告牌或内部柜台设置受到影响;三是户外灭火救援面的通道、立面有无其他障碍物,影响灭火救援开展;四是消防电源和非消防电源的设置是否有明显分辨标识,单位工程管理部门、保安部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对火灾情况下,是否制定应急情况下电源控制操作规程并熟悉掌握;五是对于2004年9月以前建成的无灭火救援窗的建筑,设法增设灭火救援窗;对于新建建筑,在审核时必须要求留有灭火救援窗和必要的外部救援作业空间。

  (四)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幼儿园、学校、饭店、娱乐场所以及劳动密集型单位等)的检查:着重检查单位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设置是否规范;单位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贯彻落实;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及开展演练;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材料防火性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问题。

  (五)加强对老式居民住宅(尤其是枫泾、亭林等老式居民住宅相对集中的区域)的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电气线路老化、消防水源缺乏、建筑耐火等级低、内部随意用可燃材料分隔、消防通道狭小、违规用火用电、乱停车阻碍消防车通行等问题。

  (六)加强对化工企业的检查:着重做到“五查”,即一查违章。重点检查单位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动火”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二查隐患。重点检查单位工艺路线(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等安全技术指标监控措施)、设备管线、电气线路、安全装置和附件、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情况;三查漏洞。重点检查单位安全自查制度、隐患自除措施、安全风险评估、事故诱因研判、事故防范措施、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落实、演练情况;四查源头。重点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使用设施是否符合消防安全布局、是否符合防火设计规范、防雷、防静电和电气防火防爆是否定期检查检测和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五查规范。重点检查单位日常运行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安全操作规程的遵守情况、动火管理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监护措施执行情况等。

  四、检查方法

  (一)单位自查。各街镇(工业区)、相关委办局要立即开展一次大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同时,要督促各企事业单位开展自我检查,并填写《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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