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南昌市安监局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安监管字〔2012〕100号)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做好党的十八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杜绝火灾事故发生,坚决打赢消防安全保卫战,根据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方案>的通知》﹙洪防字[2012]5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安监职能,及时制订了《南昌市安监局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七月七日
南昌市安监局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确保十八大期间消防工作安全稳定,经市安监局党组研究,决定于2012年7月2日至十八大闭幕期间,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防火委员会关于印发《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力度,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检查、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市安监局不发生火灾事故,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市安监局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步骤及主要内容
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分四个步骤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日至7月10日)。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市防火委员会关于《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制定我局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机构,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二)实施阶段(7月11日至9月30日)。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对照局实施方案,按职能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开展对本处室、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内容:全面排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消防安全疏散、自动消防设施、室内装修、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