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郑州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领导小组的通知
(郑政文〔2012〕2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
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河南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领导小组的通知》(豫政文〔2012〕26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对我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郑州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清理整顿全市各类交易场所工作,督导建立对各类交易场所和交易产品的规范管理制度,做好统计监测、违规处理和风险处置工作,完成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领导小组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胡 荃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周 勇 中国银监会河南监管局纪委书记
刘晓健 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副巡视员
寇 川 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金融稳定处副处长
翟晓宾 市政府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