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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黄冈经济开发区“一区三园”协作机制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黄冈经济开发区“一区三园”协作机制的通知
(黄政发〔2012〕19号)


黄州区人民政府、武穴市人民政府,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产业合理布局,促进黄冈经济开发区与各区域间相互协作,市人民政府决定以黄冈经济开发区为核心,建立“一区三园”协作机制,辐射带动黄州工业园、黄冈化工园、武穴高新技术产业园等几个园区产业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国家确定的黄冈经济开发区12.38平方公里为核心区,新扩展的园区为辐射区。以上“一区三园”原行政隶属关系和财政体制不变,实施统一规划,资源共享,相互协作的运行机制。

  二、黄冈经济开发区要充分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对“一区三园”内所有园区发展进行统筹规划,政策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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