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外商多种形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外商以BOT(建设-经营-转让)、项目融资、经营权转让等方式参与基础设施项目投资;鼓励向有实力和条件的外资企业出租、出让基础设施资产和开展服务外包业务。
(四)高效利用国外贷款。
提高国外贷款使用效益。做好国外贷款项目规划,加强申贷项目的筛选论证,使贷款资金使用与地方发展规划、发展重点和发展方向相结合,更好地发挥贷款效益。注重引入先进的发展理念、项目管理经验、技术和设备,推动外贷项目管理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
扩大国外贷款使用领域。抓住国外贷款向中西部地区倾斜的机遇,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继续保持我省外贷份额居全国前列。根据国外贷款利用的重点领域,加大资源节约、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生态建设、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等领域项目谋划力度,支持职业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发展领域以及扶贫开发、中小企业和农村金融服务等项目。探索利用国外贷款支持开发区配套基础设施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拓宽国外贷款使用途径。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的项目借用低于国内成本的国际商业贷款;支持有实力、符合条件的企业借用国际商业贷款实施国家鼓励的“走出去”项目,帮助企业解决“走出去”融资难题,提高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积极争取国际经援项目,拓展我省接受国际无偿援助项目的国别和领域。
推动国外贷款管理创新。建立外贷项目科学决策机制,简化和规范项目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健全项目监管机制,强化项目执行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指导项目单位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探索构建项目风险管理的新机制、新方式。探索建立形式多样、灵活安全的贷款转贷机制。
(五)深入推动“走出去”战略。
培育一批跨国经营的市场主体。突出企业投资主体地位,鼓励我省企业以新设、并购、参股、股权置换、技术和品牌投资等多种方式开展跨国经营,培育发展一批具有跨国经营能力的跨国企业和国际知名品牌。鼓励中小企业强化专业化分工与协作,重点支持有优势的中小企业在全球范围内进行专业化、集约化和规模化发展;支持有实力的企业通过境外兼并与收购,获取品牌、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营销网络。
鼓励境外矿产资源合作开发。围绕铁矿、铜矿、煤矿等重要矿产资源,支持省内行业龙头企业开展境外矿产资源合作开发项目,扩大矿产资源的国际供应渠道,促进矿产资源产品的进口,为全省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源保障。
鼓励优势产业开展境外投资。积极推动省内具有较强实力、知名品牌和市场基础的企业凭借资源、技术、设备、劳动力等方面的优势,加快拓展国际合作市场,重点对非洲、中东、拉美、东南亚等一些发展中国家开展或扩大境外投资,推进境外加工装配、技术服务,建立生产基地、营销网络、研发中心、售后服务和技术中心,主动介入国际产业链分工,带动我省相关设备、零部件和技术出口,打造安徽境外品牌。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技术获取型投资。围绕引智借力,鼓励企业设立境外研发机构,充分利用境外智力资源,实现境外先进技术和人才“为我所用”,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加强与境外相关高校、研究机构、企业之间开展技术合作研发,在技术领域寻求突破,提高企业对知识、技术、专利等核心价值环节的掌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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