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利用外资力度。积极引进外资参与公路、铁路、港口、机场、轨道交通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城建道路、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城市公用设施建设的对外开放。通过政府特许经营、租赁、存量折股、增量参股、产权转移、拍卖、使用权出让、经营权转让多种形式,积极吸纳外资推动城市公用事业改革。着眼于构筑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供应体系,鼓励外商在综合利用低热值燃料、生物质能、风能等新能源电站及煤洁净燃烧技术、超临界高效率电厂等方面进行投资、技术合作。
(二)完善外资区域布局。
依托各地的区位优势、资源条件和产业基础,进一步优化我省利用外资的空间布局。
加快皖江地区利用外资结构优化升级。充分发挥皖江城市带经济外向度高和资金、人才、区位、配套能力等多方面综合优势,加快外资向汽车、装备制造、节能环保、高技术产业等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提升产业层次;依托合肥、芜湖等区域性中心城市,加大金融、文化创意、现代物流、旅游、服务外包等领域外资利用力度,在全省率先实现利用外资由“量”到“质”的转变,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新格局。
实现皖北地区利用外资新突破。充分利用皖北地区现有能源、劳动力、农产品、中药材等资源优势,大力支持皖北地区利用外资,推动外资发展农副产品及中药材深加工、物流、商贸、文化旅游和有一定基础的装备制造业;鼓励外资参与能源和煤化工基地、优质农产品加工基地、中药材基地和商贸物流基地建设;引导外商投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化进程。
强化外资对皖南皖西地区发展支撑。依托皖南皖西丰富的旅游资源,广泛吸引外资参与以黄山、九华山、天柱山、太平湖和大别山为核心的生态旅游、休闲度假旅游、体育旅游和红色旅游的发展,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服务接待能力,建设世界级度假胜地和现代会展中心。
(三)创新外资利用方式。
拓宽外商直接投资主渠道。坚持以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为主,继续鼓励外商以合资、合作和独资方式兴办企业。鼓励现有外资企业以利润再投资、增资等方式扩大利用外资规模,节约土地等生产要素,增加投资强度,实现内涵式发展。抓住外资梯度转移的契机,积极开展以商招商,努力吸引沿海外商投资企业在我省再投资。
大力推进跨国并购投资。培育市场主体,支持具备条件的各类企业与国外知名企业开展并购业务。加强对外资并购项目规范管理,在符合安审条件的前提下,结合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鼓励外商投资参与国企改组改造、兼并收购,参与金融不良资产的重组与处置。
吸引国外创业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推动证券公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吸收利用外资和开展合作。重视发挥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机制的作用,争取设立中外合资、合作投资基金。鼓励和引导外商在我省进行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积极尝试中外合资合作证券投资,完善创业投资退出机制和风险投资的补偿机制。搭建企业境外上市推介平台,推进条件成熟的企业境外上市融资,鼓励有条件的大型金融机构和企业境外发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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