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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州市委教育工委、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意见

  3、完善数字青少年宫活动室等场所建设。学校要健全完善数字青少年宫活动室、图书馆、乡村学校少年宫等设施建设,拓宽校园文化生活平台。全市完全中学、初中和城区小学及农村中心小学以上学校要按照福州市教育局《关于福州数字青少年宫向中小学延伸的实施意见》精神,新建或改建数字青少年宫活动室,引导未成年人“绿色上网”,争取到2013年实现数字青少年宫延伸实施范围内学校的全覆盖,把福州市数字青少年宫打造成覆盖面广、吸附力强、信息量大、导向性明、创新速度快、品位高的福州教育品牌。学校要重视并建设好校园网和学校网站,积极组织学生进入“榕城文明小博客”,建设好各校的博客“学校圈”,引导全市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开博、文明写博、健康用博。建立健全网页信息、留言板信息、聊天室信息、论坛信息(校园贴吧)、博客、微博的巡查审核报告制度,加强校园网络舆情监控和安全管理。城区所有学校和农村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均要建好一个图书馆(室)、一间阅览室。

  三、强化校园文化建设保障措施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把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纳入学校建设与发展的规划和年度计划,纳入对学校领导考核的范畴,作为文明学校考评和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各中小学要把校园文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校情实际,与学校特色创建和实施教育品牌建设战略相结合,制定切实可行、各具特色的校园文化建设规划。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推进校园文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校园文化建设长效机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把校园文化建设纳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注重培育和树立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从今年起,每两年举办一次“全市中小学校园文化优秀成果”评选展示活动,并选取优秀学校参加“全省中小学校园文化优秀成果”评选活动。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把校园文化建设所需经费列入项目建设统一安排,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农村中小学校园文化及人文景观建设。学校要把校园文化及人文景观建设所需经费纳入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在人、财、物等方面加大投入,确保校园文化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在教育服务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上积极敢为,在培育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上切实有为,在拓展社会主义文化传播新载体上有效能为,在促进学生全面有个性的发展上扎实作为,努力开创学校文化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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