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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全省林业网站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全省林业网站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甘林科函〔2012〕434号)


各市(州)林业(农林)局,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小陇山林业实验局,厅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林业信息化工作,规范全省林业网站建设和管理,特制定《全省林业网站建设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全省林业网站建设指导意见

  一、建设目标

  “甘肃林业网”要建设成为全省林业行业统一对外提供信息的林业门户网站群,各市(州)林业(农林)局、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小陇山林业实验局、厅直各单位网站是“甘肃林业网”的子网站,把子网站建设成为各单位推进政务公开、服务公众的特色窗口和主网站内容的支撑保障基地。主网站和子网站之间数据共享、集中管理,形成统一的全省林业网站体系,作为公众获取政务信息、进行互动交流、获得在线服务的重要渠道,使“甘肃林业网”成为全国林业行业网中的一流网站。

  二、建设原则

  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规范建设、资源共享、安全可靠”的原则,通过建设全省林业门户网站群,全面提高林业系统信息化服务水平,推动全省现代林业建设稳步发展。

  三、建设方法

  各市(州)林业(农林)局、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小陇山林业实验局、厅直各单位已经建设的网站必须与“甘肃林业网”进行链接。尚未建设网站的单位,在甘肃林业门户网站平台上建设子网站。

  四、建设规范

  (一)平台管理

  厅直单位已经建成的网站由各单位按照实际情况继续做好网站的维护和管理;部分运行维护有困难的已建网站和尚未建立网站的单位,由厅信息办利用甘肃林业网平台资源,帮助提供相关服务,完成子站开发、互联网接入、域名解析、站点托管和管理员培训等工作。

  今后单位进行子站内容调整、网站改版时要事先明确工作方案或计划,并报厅信息办备案同意后实施。

  (二)网站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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