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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广使用“新疆大学生就业信息服务网”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广使用“新疆大学生就业信息服务网”的通知
(新教学办〔2012〕5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多渠道做好我区大学生就业服务,充分发挥网络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务作用,加大就业信息覆盖面,我厅建立了“新疆大学生就业信息服务网”(http://xsc.xjedu.gov.cn),该网站依托“新疆教育信息网”开设了就业政策、求职专区、大学生创业园、院校直通、职业生涯等多个栏目,为高校学生提供多种服务。为更好地发挥“新疆大学生就业服务网”的服务作用,现将推广使用网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网站的建设是适应信息化时代发展,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公共就业服务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高校毕业生的顺利就业的有效手段,各高等院校、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积极做好推广使用工作。

  二、联合联动。就业信息网络服务水平和质量是系统运行成功的关键,各高校要积极向学生和用人单位宣传、推介,引导学生使用“新疆大学生就业信息网”,并将该网站与“新疆人才网”( http://www.xjrc365.com)网页放在各高校校园网首页面显著位置,吸引用人单位在该网络上发布招聘信息。各高校所掌握的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及优秀应届毕业生信息请直接发送我厅学生处邮箱。同时,要建立本校、本单位就业指导教师专家库和到基层、企业、部队、村官、“三支一扶”就业、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库,并于2012年3月25日前将数据库及事迹材料报厅学生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jjyxsc@163.com),我厅将通过“新疆大学生就业信息网”进行宣传。

  三、全面推广使用“全国大学生就业信息服务一体化系统”。教育部要求各高校在今年7月前确保实现全覆盖推广使用一体化系统。截止目前,我区大部分高校已经在本单位就业网嵌入一站式服务系统,但仍有个别学校没有行动,影响了我区推广使用一体化系统的整体进度。通过对近期一体化系统的推广使用情况看,各高校使用还不够积极、效果还不够理想,本校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注册量与教育部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希望各高校积极推广使用一体化系统,切实增加注册量,加强站点管理,我厅将对各高校系统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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