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农机局关于开展上半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淄农机计财字[2012]11号)
各区县农机局,高新区农工委、文昌湖区地事局:
为确保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高效廉洁实施,根据《淄博市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市局研究决定,对2012年上半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检查政策信息公开内容是否完整,公开渠道是否通畅,公开形式是否有效,公开时间是否及时,政策宣传是否到位,农民购机自主权是否得到落实,补贴对象确定是否公平公正,是否存在优亲厚友暗箱操作行为。
(二)重点加强对农民购机情况的检查核实,包括是否购机、购买机具的实物机具型号与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及补贴机具供货确认表的内容是否相符,配置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要求,以及补贴机具编号喷涂情况、补贴档案规范完整情况等。
(三)检查辖区内补贴机具经销商是否符合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经销商资格条件,是否在明显位置张贴或悬挂诚信销售承诺书、公示补贴机具配置、销售价格等。企业和经销商是否严格执行农户差价购机制度,是否按照供货指标确认书规定的型号、配置送货,免费安装调试或技术培训是否到位。是否存在以非补贴机具代替补贴机具销售,以次充好,以小充大,代办补贴手续,拆解销售成套机具设备等套取骗取补贴资金行为。是否存在借国家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是否存在同一产品在同一时段,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农民价格。
(四)检查补贴政策实施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各类举报投诉查处情况。检查“四个严禁”、“八个不得”以及我省“21条”规定等有关补贴纪律执行情况。
二、检查安排
(一)区县自查。从现在开始至8月26日,各区县按照《淄博市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对上半年购机补贴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形成自查报告,届时报市检查组。
(二)市局核查。8月27日至8月31日,市局会同派驻纪检组、财政局成立检查组对全市上半年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采取面上检查和定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每个区县重点实地抽查一个乡镇的10个购机户和部分农机经销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