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委办公室、省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苏北工作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10项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和《省有关部门和单位2012年度支持苏北发展的任务》的通知


  9.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地建设资金50%以上用于扶持苏北地区,实现苏北地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全覆盖。安排农业信息全覆盖工程项目资金50%以上用于苏北地区,扶持开展农产品网上营销和农业信息技术应用。

  10.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项资金向苏北倾斜,争取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扶持项目,计划安排50%以上的项目到苏北地区。

  省水利厅:

  1.大力支持苏北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年计划安排苏北五市水利建设投资95.6亿元。其中重点工程投资62.4亿元、农村水利投资33.2亿元。

  2.安排新一轮治淮工程投资计划19.8亿元。全面加快淮河入江水道整治、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开工建设洪泽湖大堤加固、分淮入沂整治、新汴河治理等工程,提高淮河流域防洪除涝标准。

  3.安排南水北调工程投资计划20亿元。全面完成运河线调水工程及骆南中运河、洪泽湖抬高蓄水位等工程;基本建成运西线五级泵站及输水河道;建设东线管理设施、调度运行系统等专项工程。

  4.安排农村水利工程投资计划33.19亿元。其中大型灌区计划投资7.69亿元,农村饮水安全计划投资7.5亿元,农村河道整治计划投资8亿元,小型农田水利计划投资10亿元。

  5.制定下发推进水资源管理基本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指标体系。对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市(县)进行总结表彰。指导苏北各地制订主要河湖2012年度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加快苏北地区水资源管理示范县建设。

  6.按照省《关于加强乡镇水利(务)站建设的意见》(苏政办发〔2012〕9号),加强苏北地区乡镇水利(务)站建设,提升基层水利服务能力。

  省商务厅:

  1.贯彻落实全省苏北工作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省级商务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实行分区域项目准入门槛,确保投向苏北的比例不少于全省的30%。

  2.支持苏北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重点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在广交会、华交会等国内重点展会和国际知名博览会的展位安排上予以倾斜。利用驻海外机构,为苏北地区招商引资、贸易促进等提供服务。支持苏北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提升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

  3.积极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快南北挂钩共建苏北开发区建设。落实产业发展规划和区域发展战略,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发展质量和规模。指导苏北地区加大对机电产品出口基地、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的培育力度,提高产业集聚度。

  4.鼓励苏北地区企业自主创新,加快品牌建设。推动苏北地区机电和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国际化。鼓励苏北企业引进先进技术装备。推动苏北出口基地和出口品牌建设,推动骨干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帮助培育经营主体。

  5.深入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活动,支持新建改建一批农家店和面向农村市场的配送中心。支持苏北有条件的市开展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

  6.用足用好国家扶持文化出口资金、技术进出口贴息资金和省开拓国际市场扶持政策,助力苏北地区经济转型升级,推动苏北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

  7.选择一批符合条件且守信誉、有实力的企业赋予其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经营权,帮助苏北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和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开展业务。深入农民工集中的苏北重点劳务县(市)了解企业经营情况,认真宣讲各项政策措施。

  8.支持苏北地区建立国际商务人才培训平台,支持苏北地区加大高级国际商务师人才队伍建设力度,江苏省国际商务人才培训服务平台培训计划向苏北地区倾斜。

  9.充分利用苏新、苏台合作平台,积极推动苏北各市与新加坡、台湾加强全面合作,推动更多客商到苏北地区投资考察。邀请国(境)外驻宁经贸代表机构参加第六届苏北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各项省内经贸促进活动。

  10.推进连云港国际商务中心城市建设,支持降低物流运营成本,协助举办第十二届“泛黄海中日韩经济技术交流会”。支持淮安、徐州两市申报国家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支持淮安、宿迁等市商务部门选派干部到省厅挂职,有计划地选派年轻干部到淮安、宿迁等市挂职学习。

  省卫生厅:

  1.加大对苏北地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支持力度,地方政府补助资金及农民个人缴费达到省定标准的,省给予人均不低于120元的专项补助。扩大农村重大疾病救治病种范围,确保符合条件的救治对象100%纳入重大疾病救治范围。

  2.加大苏北地区农村改厕工作力度,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农民防病能力。年内帮助苏北地区43.3万农户将不卫生户厕改造为无害化卫生户厕,省按每户不低于400元的标准给予专项补助。

  3.进一步完善苏北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乡镇卫生院房屋标准化建设、医用设备标准化装备配备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按标准给予专项补助。

  4.加大对苏北地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力度,对绩效考核合格地区及时足额给予补助。

  5.通过培训、定向免费培养等方式,加大苏北地区基层卫生人员培养和引进力度,省按标准给予专项补助。

  省人口计生委:

  1.推进苏北地区依法行政工作。在苏北80%的县(市、区)开展诚信计生工作;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委会)和阳光计生示范单位评选表彰活动。

  2.继续支持苏北地区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制度,补助苏北地区奖励扶助经费1.7亿元,占省级奖励扶助经费的61.1%,预计惠及苏北地区计划生育群众23.8万人。

  3.推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工作。在苏北地区新增21个国家和省级项目县,计划投入经费1240万元,为试点县提供生化分析仪、酶标仪等设备;为12.3万名新婚、待孕群众提供19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