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委办公室、省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苏北工作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10项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和《省有关部门和单位2012年度支持苏北发展 的任务》的通知
(苏办发〔2012〕28号)
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连云港、淮安、盐城、镇江、宿迁市委、市人民政府及所辖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指示要求,为贯彻落实全省苏北工作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在新的起点上迈出科学发展新步伐,进一步推动全省共同富裕和区域协调发展,激发苏北地区创业创新创优热情,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省苏北工作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10项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和《省有关部门和单位2012年度支持苏北发展的任务》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2年5月17日
全省苏北工作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10项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
一、新一轮发展的总定位,就是到2015年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为2020年全省基本实现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1)以县为单位达到省定全面小康指标;(2)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接近东部沿海省份平均水平;(3)人均年纯收入400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省扶贫办,苏北五市政府。
二、着力推进“六大行动”,突出抓好“五个一批”,将其与省委、省政府实施“八项工程”的部署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实化、细化、具体化。
“六大行动”:
1.新型工业化提速行动。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环保厅,苏北五市政府等。
2.农业现代化推进行动。责任单位:省农委、省水利厅、省农业资源开发局,苏北五市政府等。
3.城乡发展一体化行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农工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苏北五市政府等。
4.南北合作共建行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苏南五市政府、苏北五市政府等。
5.民生幸福工程推进行动。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文化厅,苏北五市政府等。
6.新一轮扶贫开发行动。责任单位:省扶贫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苏北五市政府等。
“五个一批”:
1.落实一批政策。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
2.推进一批项目。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苏北五市政府、苏南五市政府等。
3.抓好一批试点。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金融办,苏北五市政府等。
4.集聚一批人才。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苏北五市政府、苏南五市政府等。
5.建设一批平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苏北五市政府等。
三、切实加强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着力打造一批百亿级企业、千亿级产业集群,进一步壮大区域性特色产业基地。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苏北五市政府。
四、坚持引进外资与引进内资相结合、引进先进制造业与引进现代服务业相结合、引进资本与引进智力相结合,以招商选资、招才引智水平的提升,促进产业发展、工业化水平的提升。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苏北五市政府。
五、实现大中型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不断提升产业层次和技术水平。在加大政府科技投入的同时,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带动全社会科技投入,争取在这一指标上尽快有一个大的突破。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苏北五市政府。
六、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坚决防止高污染的产业项目向苏北地区转移,绝不以破坏生态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
责任单位: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苏北五市政府。
七、加大黄河故道等区域的农业综合开发力度,从整体上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着力培育和壮大一批现代农业基地,打造特色优势品牌。
责任单位:省农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资源开发局,苏北五市政府。
八、在做大中心城市的同时,更加突出县域城镇体系建设。县城建设要进一步明确定位、完善功能,加快向中等城市发展,努力在苏北形成几个像沭阳那样具有一定规模和辐射带动力的“明星县城”。重点中心镇建设要科学布局、强化特色,有条件的要加快向小城市发展。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苏北五市政府。
九、积极推进南北合作共建,更加注重用市场手段调动各方面特别是苏南的积极性,进一步制定和完善鼓励苏南支持苏北振兴的激励政策,努力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大力拓宽南北合作领域,提高合作层次,推动南北合作由工业为主向一二三产业拓展,由产业合作为主向科技、金融合作拓展,由经济领域为主向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