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印发《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技术规范》(2012修订版)的通知

  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企业为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单位集中配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质、危险废弃物、生物试剂等特殊货物;或是为根据本市相关管理要求对部分剧毒、易燃易爆、强腐蚀性化学品等实施特许配送。
  3.2 分级管理
  按照承运的危险货物品种的危险等级不同而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实行的差别管理。

4 分类、分项和分级管理

  4.1 危险货物的分类和分项应符合GB 6944的规定。
  4.2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宜分别表述为: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 类 * * 项;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仅限集装箱运输,除剧毒品、爆炸品和放射品外);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剧毒品);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标注货物品名)。
  4.3 按照危险货物的危险程度分为如下三个级别:
  4.3.1三类高危等级危险货物:包括爆炸品、放射性物质及剧毒品。
  4.3.2高危等级危险货物:包括毒性气体、低闪点易燃液体、易于自燃物品、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物质、有机过氧化物、感染性物质、强腐蚀性物质。
  4.3.3普通等级危险货物: 在GB 6944中已列明但在上述类项之外的危险货物(主要包括易燃气体、非易燃无毒气体、易燃固体、氧化剂、毒性物质、弱腐蚀品、杂类)。

5 车辆与设备技术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车辆安全技术条件应符合GB7258 的要求。
  5.1.2 车辆技术状况应符合JT/T198 规定的一级车条件,车辆能源消耗要求应符合JT/719-2008规定。
  5.1.3 车辆应配置符合GB 13392 的标志,并按规定使用。
  5.1.4车辆应配置符合JT/T794-2011的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和必要的通讯工具。
  5.1.5 车辆应配置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电火花装置,安装隔热和熄灭火星装置,和符合JT230规定的导静电橡胶拖地带装置。
  5.1.6 车辆车厢底板应完好平整、周围栏板应牢固。
  5.1.7 车辆应根据装运危险货物性质和包装形式,配备相应的捆扎、防水和防散失等用具。
  5.1.8 车辆应配备与运输类项相适应的消防器材。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