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印发《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技术规范》(2012修订版)的通知
(沪交科〔2012〕358号)
局系统各有关单位、局机关有关处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业协会、市各道路危险货运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市道路危险货运行业管理工作,根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2011第591号令)、《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2009第562号令)、《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2010年第5号令)等最新法规规定,修订编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技术规范》(2012修订版)。现予印发,请按照执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技术规范》(JTJ011--2006)同时废止。
附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技术规范》(2012修订版)
二○一二年七月十日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技术规范
(2012修订版)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停车场地、从业人员、环境保护、安全防护、消防、实时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质量信誉考核及安全评估等基本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在本市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0 钢制压力容器
GB 6944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 12463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 13392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GB/T 16563 液体气体及加压干散货罐式集装箱技术要求和实验方法
GB 18564 汽车运输液体危险货物常压容器(罐体)通用技术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