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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2010-2012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通知

  公安部门要开展城乡文明交通行动,搞好交通秩序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集贸市场秩序的规范化管理,引导和监督集贸市场开办者建立和完善各项规范化管理和自律制度,加强对经营户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规范市场主体资格,全面落实亮照经营制度,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诈消费者行为的查处。

  教育部门指导和督促学校抓好校园内环境卫生,提高学生健康卫生意识。

  水利部门要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提高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

  林业部门强化对公路、河道沿线绿化美化。广播电视部门要加大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宣传,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所作。

  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旅游景区点环境卫生管理。

  共青团要组织青年志愿者对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义务监督。

  (二)广泛动员,营造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整洁行动的目的和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整洁行动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作用,及时报道整洁行动中各镇乡办事处和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进度,树立一批先进典型。

  (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市爱卫办要研究制定整洁行动考核评估办法,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督导,定期向社会公布进展和绩效情况。各镇乡办要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落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在整洁行动中工作不作为,影响全市整体行动的,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毕节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主 任:龚 霏(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罗彦明(政府办副主任)

  叶建虹(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张亚洲(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珍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房产局局长)

  林 勇(市农牧局局长)

  陈方生(市水利局局长)

  周春林(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严 琪(市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梁 义(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副局长)

  许先正(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王友贵(市财政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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