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2010-2012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通知
(毕市府办通〔2010〕325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毕节市2010-2012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毕节市2010-2012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城乡环境卫生,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种疾病的发生和传播,提高群众文明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
2010-2012年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的通知》(全爱卫发[2010]1号)的要求,我市决定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毕节为指导,以“两创一建”为契机,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二、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三年的整洁行动,到2012年底,全市城乡环境卫生达到以下具体目标: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6%;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
--城市一半以上农贸市场达到管理规范标准;
--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率分别提高10%;
--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提高15%;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10%。
--有两个以上省级卫生乡镇,五个以上省级卫生村寨。
三、行动内容
以着力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为突破口,以“两创一建”和“整脏治乱”为载体,以农村改水改厕为重点,以病媒生物防治为手段,结合小集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和危房改造工程等项目,全面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一)集中开展环境卫生清理整治活动
在城市重点整治城区市容秩序,做好城区全覆盖清扫保洁工作,垃圾日产日清,保证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区、农贸市场及城乡结合部无垃圾、无污水、无乱堆乱倒、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倒垃圾、乱泼污水等不文明、不卫生行为,清理卫生死角,保持市容和社区卫生整洁美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