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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3、加强督导检查。各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各部门要切实落实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的严肃性和有效性。执法应依法、公正、规范、文明,专项行动既要坚决果断,又要严格依法办案,正确适用法律。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立联合检查组,适时对各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各牵头责任部门,也要做好相应的督导检查,推进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对重点案件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实行挂牌督办。

  4、总结表彰。各牵头责任部门,应于2011年3月15日前做好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并书面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专项行动中表现突出的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各部门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奖励。

  附件:毕节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毕节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
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赵国红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陈秋平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正莲 (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市科技办主任)

  成 员:孔德才 (市工商局局长)

  徐兴志 (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局长)

  罗达龙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罗昌录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林 勇 (市农牧局局长)

  陈方生 (市水利局局长)

  王延忠 (市工业经济贸易和能源局局长)

  董玉祥 (市法制办主任)

  吴 让 (市司法局局长)

  刘昂志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聂祥华 (市财政局局长)

  蒋 志 (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燕金祥 (市教育局局长)

  殷 震 (市政务中心主任、招商引资办主任)

  雷 震 (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市科技办副主任)

  刘曙光 (市公安局纪委书记)

  许先正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聂秉祥 (市林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日常工作,王正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雷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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