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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粮食局关于印发2012年度南昌市粮食系统优胜单位考核评比方案的通知


序号

评分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得分

考核检查处室

备注

6

普法、政务公开及政务信息

6

1、普法(2分)。未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要点的扣1分,无年度普法总结的扣0.5分,未开展粮食法制宣传活动的扣0.5分。

2、政务公开(2分)。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操作规程等工作制度,及时准确公布粮食政务信息,认真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事宜的得2分;以上各项工作完成情况不符合要求的可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3、政务信息(2分)。县(区)粮食局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并及时更新的,得1分,未完成的酌情扣分;按年度政务信息报送平均得分排名前二名得1分,从第三名开始依次扣0.1分。

 

办公室

 

7

教育培训与职业鉴定

4

①制定培训计划,积极开展粮食行业教育培训的得0.5分,未制定培训计划扣0.25分,未开展粮食行业教育培训扣0.25分;②制定粮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计划,积极组织参加鉴定的得1.5分;未按要求组织职业技能鉴定的,每少1人扣0.1分,此项分数扣完为止;③按时完成粮食行业机构、人员及教育培训等人事教育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的,无差错,得1分,错一次,迟报一次扣0.1分,此项分数扣完为止;④支持市局组织人事处工作,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得1分,对市局布置的工作得不到落实或存在推诿扯皮现象的酌情扣分。

 

组织人事处

 

8

综治信访及安全生产

8

1、综治信访(4分)。领导重视、落实责任(1分);机构队伍健全、台帐完备到位(1分);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访处置、以及610工作,确保稳定(2分)。出现重大不稳定群体事件、刑事案件不得分。

2、安全生产(消防安全)(4分)。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得1分);全面落实各项制度(得1分);完成年度工作计划(得1分);按时上报市局各项材料(得1分)。出现安全生产事故不得分。

 

综治办、产业发展处

 

9

政风行风及廉政建设

8

1、认真开展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政务环境进一步改善得3分,群众举报投诉查实扣3分。

2、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领导班子勤政廉政,班子成员(含非领导职务)和所管理的干部无违法违纪现象得5分,出现违纪问题扣5分。

 

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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