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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粮食局关于印发2012年度南昌市粮食系统优胜单位考核评比方案的通知

南昌市粮食局关于印发2012年度南昌市粮食系统优胜单位考核评比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粮食局:
  《2012年度南昌市粮食系统优胜单位考核评比方案》已经市局2012年第3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2012年度南昌市粮食系统优胜单位考核评比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粮食经济,着力打造核心增长极,促进全市粮食工作跨上新台阶,现制定2012年度全市粮食系统考核评比方案如下:
  一、对象考核
  各县(区)粮食局。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行政执法与监督检查、粮食购销与保供稳价、仓储管理与行业指导、产业化发展与体制机制创新、财务管理及经济效益、普法宣传及政务信息、教育培训与职业鉴定、综治信访及安全生产、政风行风及廉政建设等九个方面。
  三、考核方法
  1、总体方法:采取考核小组根据评分细则具体评分、局领导集体评分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局考核办汇总并提出初评意见后,报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考核评比等次。
  2、考核分值:考核总分100分,其中:考核小组根据评分细则具体评分90分、局领导集体评分10分。
  3、加减分项目:
  加分:当年受国家表彰加10分、受部委及省委省政府表彰加8分、受厅局及市委市政府表彰加6分、受市部门和县(区)委政府表彰加4分、受县(区)部门表彰加2分,代表省、市粮食系统迎检或参展并受到好评的酌情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减分:当年受国家通报批评扣10分、受部委及省委省政府通报批评扣8分、受厅局及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扣6分、受市部门和县(区)委政府通报批评扣4分、受县(区)部门通报批评扣2分;虽未受通报批评但对本系统外在形象和声誉已产生负面影响的将相应扣分。累计减分不超过10分。
  若在政策性储备粮管理工作中出现重大问题,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或追责的单位,将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注:鉴于各项总结表彰有一定的滞后性,以上加减分项目如在本市系统总结表彰前确定的,则计入本年度分值,否则作为下年度考评分值。)
  4、考核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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