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昌市发改委办关于南昌市幸福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幸福二支渠、罗家二渠截污管道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的批复

南昌市发改委办关于南昌市幸福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幸福二支渠、罗家二渠截污管道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的批复
(洪发改行设字〔2012〕121号)


南昌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所报洪水投字[2011]81号文及附件收悉。经我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共同审查,基本同意由南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工程任务和范围

  1、为解决城东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小区污水排放的问题,结合现状幸福二支渠、罗家二渠南侧排污状况,为减少排入幸福水渠的污水,改善艾溪湖水质,同意在幸福二支渠、罗家二渠南侧设置截污管道工程。

  2、该截污管为幸福水系综合整治系统一个组成部分,其东起城东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小区东北角(罗家西路西侧),西至幸福渠污水管道,沿途下穿现状东升大道、东泰路、昌东大道。

  3、截污管道的服务范围:幸福二支渠、罗家二渠以南,昌南大道以北,东泰路以东,五干一分渠以西区域约407.54ha面积的污水。

  二、工程设计规模

  幸福二支渠、罗家二渠截污管道总长为1652m,其中:管径为D500-D600mm长度约22m、D1200-D1500mm长度约1484m、钢管D1200mm长度为20m、顶管D1200mm长度为126m,最终排入幸福渠污水管道(已实施的)。截污管旱流污水量为280.66L/S,沿线设置检查井及接户预留管。

  三、排水系统设计

  1、根据规划该区域排水体制应采用雨、污分流制,鉴于该区域排水系统很不完善,原则同意本工程日前按截流式雨、污合流排水体制设计管道,远期考虑雨、污分流制。

  2、截污管道敷设在渠道南侧,管道中心距渠道边坡顶(设计标高20m)11.5米,管内底标高最低16.137m、最高17.402m。

  3、根据现场地质条件与截污管的埋深情况及建设单位的要求,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建议管材宜选用钢筋混凝土截污管。

  4、下一步设计应补充管道沿线地基情况及基础处理等方面的设计。

  5、下阶段应实测埋管处树木移植和绿化恢复工程量及青苗补偿费用。

  四、基本同意《南昌市幸福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幸福二支渠、罗家二渠截污管道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会专家组意见》,请按审查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与完善。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