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信息申报系统》填报工作的通知
(赣国土资函〔2012〕45号)
各地质勘查资质单位:
为了加强地质勘查活动管理,根据
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10〕14号)和国土资源部地勘司要求,拟于近期开展《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信息申报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申报系统》)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在我省取得各类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包括中央直属单位),均必须上网填报《信息申报系统》(用户名和密码均为各单位原填报人员所设)。
二、填报内容
填报的内容为本单位2011年度执业报告,执业报告应与本单位2011年度地勘成果通报内容一致。
三、填报方式
请各有关单位指定专人收集整理有关信息,直接登录http:/dkzzbb.mlr.gov.cn:8888,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线填报《信息申报系统》并在网上点击提交。
四、填报时限
2011年《信息申报系统》填报时间定为2012年2月7日-15日。请各地勘单位在此期间登陆系统并完成填报工作。
五、有关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填报人员在认真学习理解《信息申报系统》有关注释说明的基础上,登录《信息申报系统》开展网上填报工作。
2、地勘单位到驻地之外的其他省(区、市)从事地质勘查活动,应在与矿业权人签定勘查合同之后,登录《信息申报系统》填报《地质勘查资质备案登记表》,同时向勘查项目所在地的省(区、市)国土资源厅报送《地质勘查资质备案登记表》。
3、本项填报无须提交纸质材料,各地勘单位应由分管领导审核本单位提交的执业情况报告。各地勘单位对本单位提交执业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省厅地质勘查处联系。
联系电话:0791-86717119
联 系 人:魏爱华 田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