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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表扬全市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表扬全市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广府函〔2012〕9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自2001年市政府颁布实施《广元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广元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两纲”)以来,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妇女儿童工作者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按照 “两纲”目标要求,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有效优化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扬先进、树立榜样,市政府决定,对市委组织部等10个先进集体和王慧利等2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扬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实施新一轮“两纲”各项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希望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妇女儿童工作者以先进为榜样,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推进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顺利实施,促进全市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经济文化生态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广元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

  附件
  广元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10个)

  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统计局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剑阁县下寺镇人民政府  旺苍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青川县人民政府     利州区统计局

  元坝区政府妇儿工委办  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二、先进个人(20人)

  王慧利  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科长

  何 萍  市教育局基教科副科长

  王稻淑  市妇幼保健院基层保健科主治医师

  薛 敏  市计生协会副秘书长

  雷 剑  市水务局科员

  祖文林  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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