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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强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谋划。要把“强基工程”建设作为深化社会管理创新的载体工程,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规划,科学部署,有序推进。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用抓经济建设的劲头抓社会管理,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实际问题,努力破解制约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束缚、保障性困扰,确保工程建设重点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市委、市政府每年将结合“强基工程”,推出若干实事项目,纳入工程建设统筹把握、分步推进,促进我市社会管理工作上水平。

  (二)立项牵动,齐抓共建。要认真研究梳理“强基工程”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实行立项推进,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逐级分解责任。各牵头部门要对牵头项目负总责,切实担负起规划协调、分类指导、组织实施的责任;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承担项目建设分工任务,支持牵头部门工作,形成牵头部门组织协调、各责任单位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建合力,保证各项重点任务有序、有力、有效推进。

  (三)强化督导,跟踪问效。各级综治委(办)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立项跟进、督办考评的职责,及时了解掌握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工作进展情况,集中梳理、研判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和原因,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要进一步完善检查督导机制,适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专项巡视、督查等活动;定期组织市综治委委员视察,通报、交流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情况,确保圆满完成工程建设各项目标任务。

  (四)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载体,集中、深度、全面宣传实施“强基工程”的目的意义、创新举措及阶段性成果,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支持工程建设,营造更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注重典型的选树、培养和推广,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推动工程建设全面、均衡发展。

  附件:哈尔滨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强基工程”任务分解

项目

内容

牵头部门

责任部门

一、坚持“一个统领”,将群众工作贯穿于社会管理全过程

1、学习借鉴“进百家门、吃百家饭、知百家情、办百家事”的做法,建立常态的干部联系群众工作机制。

市委组织部

市直机关工委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市直各部门

各区县(市)

2、学习借鉴“建立网络平台、开通热线电话、设立服务展示板、设置工作意见箱、发放便民服务卡”等做法,建立畅通的民意表达反馈机制。

市信访局

市委维稳办、

市委组织部等市直各部门

各区县(市)

3、学习借鉴“带动加强两委班子建设、激发基层党建工作生机活力”的做法,建立有效的组织群众工作机制。

市委组织部

市民政局 市总工会

市妇联 团市委

各区县(市)

4、学习借鉴“单位包村办大事、干部驻村办小事、总体调度解难事”的做法,建立广泛的服务群众工作机制。

市委组织部

市直机关工委

市农委等市直各部门

各区县(市)

5、学习借鉴“将驻村工作与下访接访紧密结合”的做法,建立以群众工作为主导的信访机制。

市信访局

市直各部门

各区县(市)

6、学习借鉴“注重加强制度建设,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的做法,建立科学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

市委组织部

市直各部门

各区县(市)

二、推行“两种模式”,提升基层服务管理综合水平

7、大力推进中心社区建设,整合资源力量,科学配置功能,健全15分钟社区生活服务圈,服务管理向周边社区辐射。

市民政局

各区县(市)

 

8、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打造维稳创安、养老敬老等功能型党支部,引领群众参与社区建设。

市委组织部

各区县(市)

9、推行社区服务工作站为行政机关代理、为居民群众代办的“双代服务”,把区、街人员和经费及事权向社区下沉,健全党委领导、居委会监督、社区服务工作站执行的运行机制;完善“网格化”服务,引导扶持“社区型”社会组织,深化“平安社区”建设,加快社区服务管理平台建设。

市民政局

市综治办

各区县(市)

10、加强村级社区服务站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健全“一站式”综合服务新机制;发挥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作用,开展农村志愿服务和农民互助活动,扶持发展农村商业服务,引导扶持村民成立基层社会组织。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市发改委

市农委

各区县(市)

三、完善“三大体系”,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

11、加强社区、村“法律诊所”建设,为促进基层自我教育和民主管理、建设和谐社区探索新路。

市综治办

市法学会

市法院 市检察院

市司法局 市民政局

各区县(市)

12、严格执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将评估重点向企业改制、征地搬迁、食品药品安全、劳资纠纷、医疗卫生等涉及民生领域延伸,纳入党委、政府决策程序和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认真执行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市委维稳办

市国资委 市信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卫生局 市委组织部

各区县(市)

 

13、加强街乡(镇)综治维稳中心规范化建设,实行矛盾纠纷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

市综治办

市委维稳办

市信访局

各区县(市)

14、在医患纠纷、物业管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重点领域创新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建立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规范调解程序,努力实现调解组织全覆盖。

市委维稳办

市司法局 市信访局 市卫生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哈物业供热集团

15、实施老旧住宅小区防范设施改造升级专项行动,把基层防范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巩固“3531”建设成果,解决老旧住宅小区治安防范薄弱问题。

市综治办

哈物业供热集团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市公安局 市城管局

各区县(市)

16、实施居民家庭智能安防计划,坚持“综治牵头、公安指导、市场运作、群众参与”原则,组织开展技防入户工程,推广“平安E家”等智能化家居安防系统。

市综治办

市公安局

各区县(市)

17、深化“天网”工程建设,加快全市视频综合应用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平台扩容、公共部位监控设施补点及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居民区智能电子抓拍系统和社会部位视频监控补点建设,推进技防监控向村(屯)覆盖。

市公安局

市城管局

市城乡建设委

市发改委

市城乡规划局

市财政局 哈电业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工信委

中国联通哈分公司

各区县(市)

 

18、推进治安突出问题、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常态化,完善“日监测、周分析、月通报”、风险预警、明察暗访、挂牌销号等制度,健全长效机制。

市公安局

各区县(市)

19、创新网格化、动态化治安巡控机制,科学划定巡控网络,把防范触角向社区、村(屯)、单位内部、城乡结合部延伸。

市公安局

各区县(市)

20、加快市级肉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建设,健全以市级追溯管理平台为中心,批零市场流通节点为终端,流通实体实名管理和肉菜流通准入为支撑的监管体系。

市商务局

市农委 市工商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财政局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市畜牧兽医局

各区县(市)

21、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预警机制,推进药品电子监管建设,所有药品赋码销售,实行药品全程监管。

市食安办

市卫生局

市工商局

市农委

市商务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2、整合建立交通运输智能化指挥系统和平台,积极推进出租车、长途客车、公交车“三台合一”,强化实时、远程、动态监控。

市交通运输局

市工信委

市财政局

市公安局

23、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建立各级管理机构及协管员队伍,实行居住证“一证通”制度,落实服务管理措施,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农村“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关爱行动。

市流管办

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

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各区县(市)

 

24、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服务管理,健全定期排查、及时收治、分类管控、保障到位的责任体系,研究制定服务管理办法。

市卫生局

市公安局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

市政府法制办

25、加强境外来哈人员服务管理,整合部门力量,构建轨迹动态化管控体系,健全大外管工作格局。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市旅游局

市商务局 市工商局

市教育局

各区县(市)

26、加强流浪乞讨青少年服务管理,推进流浪乞讨青少年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全国试点城市建设,加大救助、保护、返乡、安置力度。

团市委

市民政局 市综治办

市城管局 市教育局

市公安局

27、加强刑释解教人员服务管理,推进安置帮教一体化建设,执行出监(所)前评估制度,健全必接必送和有效安置机制,推行等级分类管理办法,加快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健全部门联合服务管理和社会帮扶机制。

市司法局

市公安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工商局 市民政局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市财政局 市妇联

人行哈中心支行

各区县(市)

28、以党建工作为引领,积极推动党建和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众组织建设全覆盖。

市委组织部

市总工会

团市委

市妇联

29、延伸工作触角,督导非公经济组织落实安全稳定法人代表责任制及社会责任,加强对执行法律法规情况的检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总工会

市公安局

市工商局

 

 30、健全社会组织统一登记、分类管理、行业指导、综合监管机制,引导完善内部治理机构,逐步转移可由社会组织承担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鼓励发展“社区型”社会组织,引导有序参与社区服务管理;积极发展“枢纽型”社会组织,授权加强对相关社会组织的日常管理。

市民政局

各区县(市)

31、建立全市统一的政务微博工作机制,搭建网络问政平台。壮大网络评论员、舆论引导员队伍,开展引导式管理。建立市网络文化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加强属地互联网信息内容监管,提高监测、预警和处置能力。加强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应对工作。

市网信办

市直有关部门

各区县(市)

32、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及时发现、封堵、删除网络有害信息,提高网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市公安局

市直有关部门

各区县(市)

四、强化“一个支撑”,提升社会管理信息化水平

33、加快地区、行业系统社会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具有基础信息、工作日志、统计分析、检索查询、事件处理、远程交流、考核评估等基本功能的工作平台,逐步实现基础信息网上录入、办事服务网上管理、工作过程网上监督、责任目标网上考核,提高基层信息化、科技化水平,完成与市级平台的有效对接。

市工信委

市财政局

市综治办

市城管局

市民政局

各区县(市)

 

34、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积极构建以“一个门户网站、一个综合指挥平台、九个专业信息系统”为总体构架的全市社会管理综合信息平台。

市工信委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综治办 市城管局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

市委宣传部

市委维稳办

五、提供“一个保障”,确保“强基工程”取得实效

35、加强基层党政组织建设和居委会、村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健全社区工作者队伍,建立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商议事机制,完善社区治理结构。

市民政局

市委组织部 市综治办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哈物业供热集团

各区县(市)

36、明晰和统一社区工作人员身份、地位和待遇,解决多头管理、资源分散、同工不同酬等问题,积极构建以党支部为核心,基层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相结合的基层社会管理格局。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市综治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残联

市环保局 市妇联

市总工会 市老龄办

市委组织部

各区县(市)

37、进一步加强区县(市)、街乡(镇)、社区(村)及部门、基层单位各层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组织建设,规范组织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完善相关制度,执行综治规则。加强平安创建动态考评,深化群众性创安活动。

市综治办

市综治委各成员单位

市综治委各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区县(市)

38、把“强基工程”建设纳入地区经济发展主要责任指标,作为民生工程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健全经费长效保障机制。

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

市统计局

各区县(市)

 

39、把“强基工程”建设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考核的重要内容,与业绩评定、职级晋升、表彰奖励、问责查处相挂钩,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

市委组织部

市纪委、监察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区县(市)

40、进一步完善五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大考核考评力度,健全表彰奖励机制。

市综治办

市纪委、监察局

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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