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以党建工作为引领,积极推动党建和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众组织建设全覆盖。延伸工作触角,督导非公经济组织落实安全稳定法人代表责任制及社会责任,加强对执行法律法规情况的检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健全社会组织分级登记、分类管理、行业指导、综合监管机制,引导完善内部治理机构,逐步转移可由社会组织承担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鼓励发展“社区型”社会组织,引导有序参与社区服务管理;积极发展“枢纽型”社会组织,授权加强对相关社会组织的日常管理,扩大服务管理覆盖面。
创新虚拟社会服务管理。建立全市统一的政务微博工作机制,搭建网络问政平台。壮大网络评论员、舆论引导员队伍,开展引导式管理。建立市网络文化协会,开展文明上网和文明网站创建活动,加强行业自律。加强属地互联网信息内容监管,提高监测、预警和处置能力。加强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应对工作,完善网上涉哈舆情应对机制。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及时发现、封堵、删除网络有害信息,提高网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四)强化“一个支撑”,提升社会管理信息化水平。
坚持整体规划、分类实施、统筹推进,尽快形成全面覆盖、动态跟踪、功能齐全的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为提升我市社会管理效能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 加快地区、行业系统社会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具有基础信息、工作日志、统计分析、检索查询、事件处理、远程交流、考核评估等基本功能的工作平台,为基层加强对人、地、事、物、组织等基层信息的采集、录入、整合、报送、分析、统计提供实用的技术手段,逐步实现基础信息网上录入、办事服务网上管理、工作过程网上监督、责任目标网上考核,提高基层信息化、科技化水平,完成与市级平台的有效对接,实现资源共享。
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积极构建以“一个门户网站、一个综合指挥平台、九个专业信息系统”为总体构架的全市社会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建立全省首家社会管理主题网站“中国哈尔滨社会管理网”为统一门户,依托“数字城管”平台,平行建设相对应的社区“网格化”管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两新组织”服务管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管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管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公共安全管理、网络舆情研判等九个专业系统,全面提升我市社会服务管理综合能力。
(五)提供“一个保障”,确保“强基工程”取得实效。
牢固树立固本强基思想,统筹加强基层组织、壮大基层力量、整合基层资源、强化基础工作、落实基本投入,把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向基层,确保“强基工程”扎实、有序推进。
加强基层党政组织建设和居委会、村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健全社区工作者队伍,建立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商议事机制,完善社区治理结构;明晰和统一社区工作人员身份、地位和待遇,解决多头管理、资源分散、同工不同酬等问题,积极构建以党支部为核心,基层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相结合的基层社会管理格局。结合综治工作职能调整,进一步加强区县(市)、街乡(镇)、社区(村)及部门、基层单位各层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组织建设,规范组织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完善相关制度,执行综治规则,确保各级综治组织高效运转。加强平安创建动态考评,深化群众性创安活动。
把“强基工程”建设纳入地区经济发展主要责任指标,作为民生工程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建立健全经费长效保障机制。结合新城建设和老城区改造,合理规划投资建设中心社区;充分整合利用闲置锅炉房、校舍等社会资源,加快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社会管理信息化建设、交通智能指挥平台、基层治安防范建设、流动人口及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服务管理等重点实事项目的经费投入,形成自然增长机制。按照要求,按时足额拨付综治工作经费,进一步强化基层综治基础建设。把“强基工程”建设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考核的重要内容,与业绩评定、职级晋升、表彰奖励、问责查处相挂钩,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五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大考核考评力度,健全表彰奖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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