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内蒙古自治区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
(内卫医政字〔2012〕942号)
各盟市卫生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及《
全国防盲治盲规划(2012~2015年)》,进一步解决贫困人群因白内障致盲问题,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在“十二五”期间将继续实施周期为3年的“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为做好项目工作,自治区卫生厅和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制定了《“十二五”期间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内蒙古自治区项目管理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盟市卫生局于2012年8月30日前将项目定点医院信息报表(电子版)报卫生厅备案,自9月份开始,每月2日前将上月项目执行情况月报表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卫生厅。
请各盟市卫生局和残疾人联合于2012年11月25前分别向卫生厅和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提交项目年度工作总结。
自治区卫生厅
联 系 人:杨古力
联系电话:0471-6612029(传真)
电子邮箱:yangguliygl@163.com
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联 系 人 :钟其凯
联系电话:0471-6520713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2年8月14日
附件:
“十二五”期间“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内蒙古自治区项目管理方案
根据《
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的通知》(卫医政发〔2012〕51号)精神和《“十二五”期间“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管理方案》及《全国防
盲治盲规划(2012~2015年)》的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