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做好项目储备推介。深入挖掘整合文化资源,把握时代发展潮流,以全新的视角和创意,继续策划一批规模大、质量高、效益好、能实施的文化产业项目,及时充实完善文化产业项目库,从时间、空间上形成项目储备的梯次结构,做到项目储备一批、申报一批、开工一批、实施一批、竣工一批。建立完善文化产业项目投融资指导目录,研究提出科学的项目实施路径,利用各种平台和渠道,加大项目宣传推介力度,全力开展招商引资引智工作,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经营理念和资金、技术、管理,引入国内外优秀文化产品和文化名人,为文化产业项目实施提供支持,形成文化资源开发和文化产业项目建设的新高潮。
三、文化品牌塑造工程
树立宁夏文化整体品牌形象。把握历史文化脉络,突出民族文化特色,科学定位,整体策划,倾力打造“黄河文化汇宁夏、回族文化聚宁夏、西夏文化在宁夏、走向胜利来宁夏”四大文化品牌,让地域民族历史特色文化绽放灿烂之花、结出丰硕之果。推进特色文化城市建设,叫响“塞上湖城、西夏古都-银川”、“山水园林、重工基地-石嘴山”、“滨河水韵、回族之乡-吴忠”、“浪漫沙都、枸杞之乡-中卫”、“丝路古城、红色六盘-固原”文化品牌。
培育点面支撑的系列文化品牌。挖掘宁夏四大文化和特色城市文化内涵,根据资源禀赋和功能定位,立足当前,面向未来,精心策划培育特色鲜明、市场广阔、群众公认的系列文化品牌,重点打造一批重大活动品牌、文化精品品牌、园区基地品牌、特色产品和服务品牌、传统文化技艺品牌,充分彰显品牌标志的优异品质、代表的良好形象、承载的优质服务、蕴含的巨大价值。提高品牌保护意识,加大品牌宣传推广力度,形成品牌培育的强大合力,不断提升宁夏文化的影响力。
四、文化科技创新工程
加快文化科技推广应用。着力推进文化产业与科技的融合,鼓励运用现代文化装备、网络数字技术等改造传统文化产业,组织实施宁夏文化产业高新技术推广应用示范项目,支持各类文化企业实施技术更新改造,不断提高出版、印刷、传媒、影视、演艺、娱乐、动漫、文化旅游等领域技术装备水平和产品技术含量。加快院线经营、文化旅游、票务销售、艺术品经营的信息化、数字化,积极搭建宁夏文化产品网络一体化销售平台,扩大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网络艺术品、网络演出、微电影等文化产品在线和移动生产销售。
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研发。把文化科技项目纳入自治区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一批事关宁夏文化产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重大文化科技课题,开展对制约宁夏特色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核心关键技术的研究攻关,推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地域民族历史特色文化产品。鼓励文化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姻,建立产学研一体化的文化技术创新机制,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创新能力较强的文化科技企业,推出一批文化与科技融合的示范基地和企业。支持示范基地和企业建立文化科技实验室、文化产品创意研发中心,申请文化科技项目。
五、文化人才培养工程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人才兴文”战略,结合“宁夏文化名家”工程,实施“百名优秀文化企业家”和“千名文化产业致富带头人”培养计划,加快培养造就一批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和各领域优秀拔尖人才。鼓励以岗位聘用、项目聘任、客座兼职、定期服务、项目合作等多种形式引进高层次文化产业人才。加强区内高等院校文化产业学科建设,支持文化企业与教育机构联合搭建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基地,加快培养一批文化创意等紧缺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年青后备人才。注重选拔培养各级文化产业管理干部,定期举办文化产业人才培训班、研修班。
优化人才政策环境。坚持政策留人、待遇留人、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对引进优秀特殊人才在落户、住房、医疗和子女教育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鼓励拥有特殊才能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人才以技能和知识产权入股,参与收益分配。鼓励支持企业实行协议工资、年薪制等多种分配形式。探索建立自治区级文化产业荣誉制度和特聘专家、文化名师大家工作室制度,建立宁夏文化产业专家服务和文化创意人才基地,设立人才库、专家库,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才给予重奖。开展特殊文化企业资质评定、特殊文化产业岗位职业资格认定、动漫等文化产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定、文化创意师等文化产业人才职业技能鉴定。探索出台切实可行的政策,逐步使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在人员职称评定、培训深造、项目申报、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国有文化企业享有同等待遇。
六、文化消费引导工程
拓展文化产品流通渠道。发挥中阿合作平台作用,把宁夏建设成为中国文化产品进入阿拉伯国家和穆斯林地区的枢纽。合理布局城市、农村文化服务网点,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组织形式,拓宽面向基层的文化产品流通渠道,构建以银川市为中心、其他四市和县城相配套、辐射周边、贯通城乡的文化产品流通网络。组建宁夏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构建涵盖各类知识产权和文化产品、资源,与全国主要文化产权市场互联互通的交易平台。支持院线经营、网上交易,引导社会各方面投资兴建适合群众需求的各类文化消费场所,鼓励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为促进文化消费增长提供基础条件。
促进文化消费快速增长。加强文化市场需求和消费趋势预测研究,引导文化企业开发适销对路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培育文化消费热点。编制政府文化产品采购目录,增加对普及型公共文化产品的采购数量,培育文化消费习惯。挖掘节假日和各类节庆活动的文化内涵,丰富文化内容和形式,引导群众节假日和节庆活动消费行为。开发网络文化产品,拓展动漫游戏、网络音乐娱乐等数字文化内容的消费。积极开发文化消费信贷产品,培育文化消费信贷市场。实施文化消费补贴制度,加大对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文化消费的补贴力度。规范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定价行为,加强价格监管,降低文化消费成本,鼓励商业演出安排一定数量的低价场次或门票,鼓励网络文化运营商开发更多低收费业务。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深化文化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