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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民航青海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青海省民用机场电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通知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青海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和民航青海安全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录:
西宁、格尔木、玉树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

  (一)西宁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保护区域:

  ⑴机场跑道所占用的矩形范围:机场跑道为东西方向,总长度3.8千米。其电台(站)电磁环境保护区域为长方形,长边长度7.3千米、宽边宽度1千米,即下图中虚线所示区域:

  ⑵机场规划用地范围:指经批复的机场总体规划中机场远期发展规划用地范围,即下图中外围边界所示区域:

  2、机场飞行区域电磁环境保护区域:指由两个半圆弧和两条直线段围成的区域。东边的半圆弧以跑道东端入口为圆心、半径为13千米;西边的半圆弧以跑道西端入口为圆心、半径为13千米;两条直线段平行于跑道中心线,为两个半圆弧之间的切线,长度均为3.8千米。即下图中外围实线所示区域,其边界六个点的坐标分别为:

  A点:N362906E1021147

  B点:N363420E1015251

  C点:N363841E1020358

  D点:N363801E1020623

  E点:N362525E1015816

  F点:N362445E1020042

  (二)格尔木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保护区域:

  ⑴机场跑道所占用的矩形范围:机场跑道为东西方向,总长度4.8千米。其电台(站)电磁环境保护区域为长方形,长边为15千米、宽边为1千米,即下图中虚线所示区域:

  ⑵机场规划用地范围:指经批复的机场总体规划中机场远期发展规划用地范围,即下图中外围边界所示区域:

  2、机场飞行区域电磁环境保护区域:指由两个半圆弧和两条直线段围成的区域。东边的半圆弧以跑道东端入口为圆心、半径为13千米;西边的半圆弧以跑道西端入口为圆心、半径为13千米;两条直线段平行于跑道中心线,为两个半圆弧之间的切线,长度均为4.8千米。即下图中外围实线所示区域,其边界六个点的坐标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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