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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湘发(2011)8号文件有关责任分工的通知

  17. 培育发展现代农业。大力发展旅游农业、城市农业、生态农业和品牌农业,加强蔬菜、烟叶、花卉苗木、油茶、茶叶、五倍子、大鲵等产业建设;积极开展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质量认证工作,加快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建设;对张家界市农产品加工重点项目和龙头企业基地建设,给予贴息或引导资金支持;支持张家界市薯类创业中心建设。支持张家界市富硒农产品开发。(省农业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质监局、省旅游局、省林业厅)
  18. 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推广应用清洁生产、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支持张家界市推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农村沼气、畜禽养殖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利用、中水回收利用等循环经济,提高投资补助标准。(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政府农办、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
  19. 大力推进旅游与文化的融合。加强对张家界市历史文化、民俗风情、地质构造等方面的研究,深入挖掘民族文化、区域文化内涵,增强张家界旅游的文化底蕴。(省文化厅、省民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旅游局)加强对外交流合作,继续办好国际乡村音乐节等旅游文化活动,为张家界旅游增添国际元素和时尚魅力。锤炼提升《天门狐仙》、《魅力湘西》、《梯玛神歌》、《烟雨张家界》等文化演艺节目,丰富张家界旅游内容。(省文化厅、省委宣传部、省政府外事侨务办、省旅游局)
  五、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扶持政策体系
  20. 组织领导。成立张家界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张家界市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导协调、研究解决旅游综合改革试点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以上现场办公会,督促工作落实。省直各有关部门和张家界市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查。张家界市委、市政府要尽快制定《张家界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报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办公厅、省直有关单位)
  21. 财税政策。省财政厅、省旅游局在安排旅游发展资金时,对张家界市给予重点支持。加大对张家界市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力度,在安排省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专项补助资金、政府债券和国外贷款时,对张家界市予以倾斜。大力支持张家界公益性项目建设,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在地方配套资金、前期经费和贷款贴息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旅游发展资金支持。开展旅游风险基金试点工作,增强旅游产业抵御风险能力。(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旅游局、省政府金融办)
  22. 投融资政策。适度放宽对张家界市的融资审批,不断扩大金融信贷投放规模。支持张家界市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以信托、受益权或收费权质押、中小企业互助联保、BOT、TOT等方式,拓宽投融资渠道。支持张家界市的经营性融资平台公司商业运作。推进张家界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发行债券和上市等方式直接融资。积极帮助张家界市引进国外优惠贷款和政府投资。(省政府金融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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