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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社区党组织和第八次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四、认真做好居民代表推选、选民登记和社区“两委”候选人提名等工作。社区居民代表的推选工作由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社区居民代表应忠实代表居民意愿、具备一定参事议事能力。社区居民代表由社区居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或按20至50户推选1人的方式产生,具体人数、任职条件、人员结构由上届居民代表会议决定。原则上每个社区居民代表数在50至100人左右,其中要有驻社区单位的代表。
  居民选举委员会负责选民登记工作,要确保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对人户分离的城镇居民,原则上在其经常居住地进行登记。对选派到社区工作的机关干部和大学生,可在其工作社区进行登记,但不得在其他地方重复登记。对居住在社区一年以上、要求参加本社区选举且未在其户籍所在地登记参加选举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经居民选举委员会同意,应予以登记。
  各县市区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候选人资格条件作出规定,引导党员和居民把办事公道、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的人提名为候选人,特别是要注重把政治引领能力强、联系服务群众能力强、维护社会稳定能力强的党员推荐提名为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认真做好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各地要积极推行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公务员和事业编人员到社区锻炼制度;鼓励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社区帮助工作或与社区建立经常性联系;鼓励高校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等优秀人才到社区担任专职工作人员;鼓励社区民警、群团组织负责人通过民主选举程序担任社区“两委”成员;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休党员干部、社会知名人士以及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参与社区换届选举,经过民主选举担任社区“两委”成员。
  各县市区委、街道(乡镇)工(党)委要切实加强对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选配工作,切实发挥社区党组织在社区居民自治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五、统筹做好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以及其他社区组织班子成员的选配工作。统筹安排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原则上先进行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再进行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以切实加强对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不参与选举的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居民选举委员会工作。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依法被确定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居民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原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提倡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与业主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要以换届选举为契机,积极推进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制”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等工作,及时做好社区“两委”下属组织班子成员、居民小组长、楼院门栋长,以及其他社区组织成员的选配工作。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属的委员会和居民小组的负责入可以由社区居民推选产生,也可以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或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经过民主程序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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